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大学城实验中学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3266/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25 发布机构: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大学城实验中学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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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大学城实验中学安全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淄博大学城实验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淄博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淄博大学城实验中学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安全的事件等。

2.事故灾害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安全交通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集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影响学校安全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3.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海洋、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淄博大学城实验中学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淄博大学城实验中学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淄博大学城实验中学报所在周村区教体局,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

3.预防为主,及时整改。立足于防范,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整改,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4.系统联动,协同应对。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按照淄博大学城实验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立即深入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系统联动,协同应对的处置工作格局。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领导、制度、组织、物质、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增强保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

五、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淄博大学城实验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李淑君(书记、校长);

副组长:楚光宝(副书记);法传忠(副校长);许伟伟(副校长);吕娜(副校长)。

成员:全体中层领导、学校安全员和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淄博大学城实验中学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负责向相应主管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周村区教体局请示报告。

2.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淄博大学城实验中学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安保处承担。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学校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3.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

1)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工作成员教导处、安保处、团委、政教处等科室及各班主任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各部门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副组长由安保处主任担任。工作成员教导处、安保处、团委、政教处等科室及各班主任主要负责人组成。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建立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开展淄博大学城实验中学防范火灾、交通、建筑物垮塌等事故的应急模拟演练;收集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信息,向学校通报,并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对特大灾难事故,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赴现场参与处置,对师生伤亡情况进行年度分类统计。

3)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总务处主任担任。工作成员教导处、安保处、团委、政教处等科室及各班主任主要负责人组成。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在区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工作;根据灾害的情况,认真分析对淄博大学城实验中学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六、预防和预警机制

建立完善隐患自查整改机制,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加强常规数据检测和信息采集,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告

1)信息报送原则

A.迅速: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内向淄博大学城实验中学校长报告,不得延报。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B.准确:信息内容必须客观详实,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C.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D.学校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后,要立即向当地公安等部门报告。

2)信息报送机制

A.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正常工作时间,电话报告校长或相应工作组组长。

B.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公共事件电话报告后,有关责任部门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重大信息,根据领导意见,报告上级部门。

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A.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B.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C.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D.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E.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F.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2.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做到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坚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统一发文、严格把关的原则,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

七、应急预案启动标准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淄博大学城实验中学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学校领导小组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周村区教体局、北郊镇政府。

八、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学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送渠道,确保信息传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物资保障

学校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3.资金保障

学校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4.人员保障

学校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预备队主要由安保处、卫生室、学校男教师等人员组成。

5.培训演练保障

学校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九、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若事态严重,启动一键报警系统,同时拨打110报警,并向当地方北郊镇政府和周村区教体局汇报。

2.学校领导小组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校师生,防止事态扩大。

3.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4.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现场如有师生受伤,学校应立即拨打120电话。在救护人员未到达之前,由学校医护人员紧急实施救护,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6.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保证教学秩序稳定,保证师生情绪稳定。

十、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2.重大事件(Ⅱ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3.较大事件(Ⅲ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4.一般事件(Ⅳ级):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二)应急处置措施

灾难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开展工作。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室)报警,向周村区教体局报告,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拯救工作。

2)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电源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抢救伤病员,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置问题。

5)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2.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的安全事故,应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周村区教体局报告。

2)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电源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3.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1)要事先落实救援部门,配备专用救援设备。

2)学校发生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救援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

3)学校应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和进行落水人员防冻伤等应急抢救处置。

4)对于冰面溺水事故,要科学处理,有组织地救助,避免因冰面大面积塌陷造成继发性伤亡。

4.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坚决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学校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事发学校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周村区教体局报告。

3)学校应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周村区政府支援帮助。

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亲属情绪稳定。

5.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爆炸事件后,要组织力量开展抢救工作,并立即向公安机关和区教体局报告。

2)学校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如果发现肇事者和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搜寻物证、排查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6.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1)学校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学校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及时向环保局和周村区教体局等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3)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4)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周村区教体局报告,周村区教体局报周村区政府,由周村区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学校要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周村区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撒离。

6)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校与周村区教体局要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7.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周村区教体局报告。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3)学校有关部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8.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求助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学校要组织力量疏导、抢救伤病员工作,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其它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并向区教体局报告。

9.外出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2)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

3)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4)事件发生后,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5)带队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协调好学校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6)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10.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处理办法

1)后勤各部门要做好食堂等重点场所以及供电、供水、供气、供暖和通讯保障部门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事故紧急情况时,学校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11.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12.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及时报告。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1小时内,要按规定及时向周村区教体局报告。并于第一时间拨打120电话,与医疗机构取得联系,请医疗机构协助救援,疑似投毒事件要向公安部门报警。报告内容:时间、地点、单位、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要按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2)立即抢救。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将中毒者送医院抢救。学校及有关负责人应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或职工亲属。

3)保护现场。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立即停止制作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中毒人员吃剩的食物不能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中毒人员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要提供留样食品。

4)配合调查。发生食物中毒单位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要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并如实反映相关情况。学校要对食堂承包人员及时控制,便于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和后续工作的处理。

5)舆情控制。做好新闻媒体的接待工作,安抚和稳定师生、家长情绪,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13.学校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发生灾难事故,学校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2)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凡是在事故灾难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应及时向各级有关外事部门报告。

3)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学校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4)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学校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题,要妥善处理,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5)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跑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十一、善后与恢复

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求助活动结束,工作重点也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积极开展补救和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学校要做到: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引以为鉴,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

十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1.Ⅰ级事件:是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Ⅱ级事件: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3.Ⅲ级事件:是指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反应:

1)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周村区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学校即可宣布进入预备应急期。

学校的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A.根据区周村区教体局或周村区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B.按照区周村区教体局或周村区政府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C.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D.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救援、抢救和医疗救助等应急准备工作;

E.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F.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周村区教体局或周村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A.Ⅰ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校在周村区教体局或周村区政府的领导下,协助组织、指挥灾学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周村区教体局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B.Ⅱ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在周村区教体局或周村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学校领导全本校内的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根据受灾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学校要迅速向区周村区教体局报告灾情。

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必须在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理。

C.Ⅲ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Ⅲ级事件发生后,学校负责收集本单位内教育灾情,并及时报周村区教体局。

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周村区教体局或周村区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三) 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的主要内容:

学校在上级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协助卫生部门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3)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协助交通部门恢复被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

协助电力主管部门恢复被破坏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4)粮食食品物资供应

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灾民安置

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6)维护社会治安

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7)消防

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8)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

协助有关部门对学校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9)灾害损失评估

协助有关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0)应急资金

财务室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11)接受外援

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12)宣传报道

协助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介绍灾情,呼吁社会提供援助,提出急需救灾物资种类、数量、援助捐款总金额。

13)涉外事务

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口单位救灾人员的接待工作。

(三)善后和恢复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从应急转向善后和恢复,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降低自然灾害损失,使学校尽早恢复教学秩序。

十三、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一)处置事件的组织

校长、分管校长、教导处、政教处、安保处、总务处、班主任及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二)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

2.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3.上级防疫部门

(三)预防措施

1.组织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学校公共场所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对公众经常接触的部位和用品进行定期消毒。

2.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利用网络、宣传橱窗、黑板报、广播、主题班会等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增加师生员工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3.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监督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由班主任做好每天到校监督,认真填写学生考勤记录,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定期组织人员对供水系统进行清洗消毒,保障饮用水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5.在疾病防控机构的帮助下,定期组织师生员工体检和做好对学生进行各种疫苗接种工作。

6.加强学校医务室医务人员的培训,不断学习更新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诊疗水平。

(四)监测

1.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形成校领导--校医--班主任--班长--卫生委员的学生健康监测网络。建立学生健康管理档案,班级要有考勤记录本,学校医务室要有就诊登记本,学校要有传染病报告记录本。

2.日常监测。由班主任或校医每日早晨观察、询问、了解、发现和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并做好登记。如发现学生中有发热、头痛、腹泻、呕吐、皮疹、黄疸、精神萎靡等症状;或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症状相似的聚集性病例等,应立即报告,同时做好记录。

3.对因病缺勤、缺课学生进行监测。班主任应当及时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学生,应及时了解其患病情况,可能的病因和病情发展情况,如怀疑是传染病、食物中毒、或不明原因的疾病,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4.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向各级医疗机构或疾病控制机构提供监测信息,经医疗机构或疾病控制机构确认为传染病后,及时做出响应级别的预警。并上报区教体局基教科

(五)应急措施

一旦学校发生群体性传染病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报告。

2)校医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学校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2小时内向属地防疫机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

 2.应急措施

(1)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医务室)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当地医疾机构诊治。

(2)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应当办理休学手续),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防疫部门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医务人员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校医务室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学校和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6)暂时停止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必要时全校暂停上课;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7)学校在接到当地政府、区教体局和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8)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学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