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181649)自我验收公示 | ||
|---|---|---|---|
|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3266/2026-558758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6-01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181649)自我验收公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X3ZB202408181649)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周村区大街办事处万顺街院内有一个养鸽子的,有噪音,有异味,散落毛发,传染疾病,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多次投诉无效,要求取缔。
二、办理和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2024年8月19日,周村大街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了现场调查,经了解,周村区古商城万顺街养鸽户段某昌,从事信鸽饲养,已在淄博市信鸽协会登记备案,每年定期给信鸽注射疫苗,饲养过程中存在噪音、异味等问题。责令段某昌养鸽户规范饲养,合理安排放飞时间,及时清理鸽粪,减少噪音、异味扰民。
三、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
及时妥善解决居民反映问题。
四、验收情况
2026年6月1日组织开展自我验收,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2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致电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电话:7875865。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