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729472)自我验收公示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3266/2026-558758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6-01 发布机构: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729472)自我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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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729472)自我验收公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X3ZB20240729472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周村区大街办事处万顺街院内有一个养鸽子的,有噪音,异味,影响生活环境,是否有主管部门备案?什么时间能够取缔?

二、办理和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2024年,大街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了调查及现场检查,经调查,周村区古商城万顺街养鸽户为段某昌,在自家独立院落阁楼饲养鸽子,存在噪音、异味等问题,经调解,该养鸽户同意合理安排放飞时间,减少噪音扰民并定期清理鸽粪,做好异味消除工作。该养鸽户院落附近无其他住户,异味及噪音扰民问题较小。

三、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

 及时妥善解决居民反映问题。

四、验收情况

202661日组织开展自我验收,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61日至2026612(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致电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电话:7875865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