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校外培训交费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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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5-28 发布机构: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校外培训交费风险提示

发布日期: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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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交费风险提示

 

各位家长朋友:

近期发现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未按照规定收费,部分家长未通过“平台”购课,存在资金安全风险,特提醒如下:

校外培训机构预收取培训费相关规定:

收费标准。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超过60课时(每课时标准时长为45分钟)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交(续)费不早于新课开始培训前1个月或剩余20课时。学科类培训机构收费应执行政府指导价。

收费方式。校外培训机构应该按照预收费全流程监管要求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现培训课程班课上架、售课、消课、退费,机构不得以各种活动、折扣等形式引诱学生家长绕过“平台”交费或拒绝使用“校外培训APP家长端或校外培训家长端支付宝小程序”交费。校外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交纳培训费用。

收费管理。校外培训机构预先收取的培训服务费(含以现金形式收取)应当全部进入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与其自有资金实行分账管理,不得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收费账户应向社会公开。机构收取培训服务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员索票,不得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不得以举办者或其他名义开具收付款凭证,不得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收付款凭证。实行“预收费”的培训机构须全面使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和服务综合平台”与培训学员、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实行“后付费”(先培训,后收费)的培训机构应与培训学员、家长签订书面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在《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情况统计表》中备注说明,每月提交主管部门备案,以备查询核实。培训机构采取“后付费”收费方式前应向主管部门提交本机构“后付费”方式收费的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实行。

风险提示:

预收费是校外培训机构对培训服务预先收取的费用,在完成培训前,培训机构不能将其确认为自己的收入。预收费不进监管账户,如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等形式进入到机构或个人的其他账户,可能导致机构违规支取、随意使用,使预收费陷于监管之外。若培训机构发生资金链断裂,家长可能无法获得相应退费,造成自身利益受损。

广大家长要有风险意识,要按照规定渠道交费,应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或“校外培训家长端支付宝小程序”将费用交至机构的监管账户,把自己的“钱”放进“保险柜”。已交费未进入监管账户的,家长应督促机构将未消课金额通过“平台”转入监管账户,或让机构退费后重新购买培训服务。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