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41103号提案的答复
朱秀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游泳教育及游泳馆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心系周村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要求,是国民素质提升的显著标志。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53号),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2014年,根据上级要求,我们下发了《周村区中小学生普及游泳运动工作实施方案》,对普及游泳运动工作做出了统一部署和要求,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学校共同负责中小学生普及游泳运动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根据我区游泳场馆的分布情况,依托区游泳训练服务中心和周村区毅扬游泳馆资源,选择了实验学校、市南路小学、中和街小学、凤鸣小学、正阳路小学共5所学校为游泳普及活动的试点学校,自暑假开始,对三年级以上义务教育学段中小学生共计1200人进行了游泳免费培训。
截至目前,累计培训中小学生达7500余人,不仅增强了学生的游泳兴趣,而且通过媒体的广泛宣传,营造起普及游泳运动的良好氛围,为游泳运动在中小学校的推动普及奠定了坚实基础。但诚如您所说,我区学校游泳场馆少,目前只有淄博和平学校和王村镇彭家小学建有游泳池,因游泳池的建设、养护、运行成本巨大,我区现还不具备为全部学校配备游泳池条件。为加强中小学生游泳运动普及,围绕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有序推进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统筹谋划学校游泳馆建设,并争取游泳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补助资金。已建成学校游泳馆扩大培训学生量,加强教练员、救生员和管理员等相关人员培训,尽最大限度发挥作用,推广中小学生游泳运动。同时,加强学校体育教师游泳知识、技能培训,满足课程教学需求。
二是充分发挥区游泳训练服务中心作用。集中做好暑假中小学生游泳培训的普及工作,实行免费或低收费政策,使尽可能多的中小学生掌握游泳这项基本技能。
三是加强与社会机构的合作。引导社会资本在学校投资建设游泳馆,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中小学生的游泳普及推广工作。积极与民营游泳馆协调,宣传游泳普及的社会意义,建议面向中小学生低收费开放。
四是做好游泳理论进校园工作。选派优秀游泳教练员走进中小学,为学生讲授防溺水安全知识和游泳基本训练动作,防范溺水事故发生,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五是扩大游泳场馆建设规模。区全民健身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已上报区政府,其中包括新建室内标准游泳池,场馆建成后将有力推动中小学生游泳运动普及。
您的提案对我们的工作帮助很大。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