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134号提案的答复
袁林、宋丽婷委员:
您好!您提的《关于维护班主任正当权益,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注、关心与建言。我区高度重视学校班级管理团队建设,积极保障班主任各项权益,激励广大教师从事班级管理工作。
一、建立完善中小学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学校班级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照民主集中、公平公正,多劳多得、优教优酬,规范管理、量化考核的原则,自2016年9月1日起,在全区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含淄博机电工程学校、区特殊教育中心)建立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机制。标准为非寄宿制学校每班每月400元,寄宿制学校每班每月500元,全年按照12个月核定总量。2019年9月,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周发〔2019〕18号),调整了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机制标准,不再区分寄宿制和非寄宿制学校,统一标准为义务教育学校每班每月5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班每月500元,并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为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积极性,确保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机制健康稳定运行,制定了《关于中小学班级管理团队资金发放的指导意见》,并指导学校制定班级管理团队激励资金发放具体办法。在资金发放上要求激励资金全部用于班主任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挪作他用,资金分为基础和绩效两部分,有效地解决班级管理中存在的干多干少、干好干孬一个样的问题。班主任工作量和相应绩效工资根据学校制定的班级管理团队激励资金发放办法单独核算,班主任承担的教学工作等的工作量和相应绩效工资按照学校的绩效工资方案核算,充分保障了班主任的权益。
二、在职称评审、荣誉表彰等方面充分保障班主任权益
在职称评审时,对班主任的课时量要求为不低于省定周课时量标准的三分之二,班主任工作量按照学科教师周最低课时量标准的一半计入,作为申报职称时的总课时量。为大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每年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教育工作者和班主任进行通报表扬,切实增强了班主任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三、规范清理与教育教学无关事项,切实减轻教师负担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减负的文件精神,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相关要求规范清理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统筹安排各类督查检查事项等。自2021年起,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规范清理与正常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按照“能撤销的坚决撤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的原则统筹安排各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及进校园事项。2024年7月,在市级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的基础上,建立起了17项区级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并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事项清单开展工作,形成各部门减负合力。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制度,明确各部门开展社会事务进校园的审批报备流程,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审批报备制度,未纳入白名单事项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确需增加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报备程序,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必要的干扰,减轻教师非教育教学事务的负担。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研究您们的建议内容,不断完善相关机制,切实减轻班主任工作负担,保障好班主任的权益。再次感谢您对全区教育工作给予的关注!恳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区教育和体育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