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周村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5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于岭涛代表:
您提出的《适应形势,加强学校食堂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教育,关心青少年成长。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责成相关科室的同志对您提出的建议认真学习、充分讨论、深入调研,进一步征求您的意见,把您的建议转化为我们的行动,把全区中小学食堂工作做好做实。
我们历来重视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工作,主要从以下方面做好学校食堂工作:
一、重视学校食堂建设
我们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把加强学校食堂建设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抓手,新建学校均规划建设食堂,具备条件的老学校也积极增设食堂。
目前城区新建学校中,只有丝绸路小学(正阳路小学丝绸路校区)未建设食堂,主要原因是规划建设食堂的土地未完成征收;老学校中,有新建路小学和市南路小学未建设食堂,主要原因是两校生均面积较小,达到不到省定标准,且均处于居民区内,不具备扩建条件。
全部农村中学和较大规模的农村小学也都建有食堂,部分农村小学因规模较小,且有校车接送,未设置食堂。
二、加强食堂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健全制度。2017年2月,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的指导意见》,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对学校食堂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规范化要求,并要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营养健康。二是落实责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实行校(园)长“陪餐制”。明确校(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校(园)长每周至少一次到学校食堂与学生一起就餐,校级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按照值班安排落实好“每餐陪餐”,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定期对学校食堂进行满意度调查。学校定期就食堂饭菜质量、饭菜营养、饭菜可口、饭菜种类等情况面向师生及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征求师生和家长意见,提高饭菜质量,让师生和家长更加满意。
三、实行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配送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区教体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山东乐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周村区学校、幼儿园提供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配送服务,实现米、面、油、水(海)产品、生鲜肉、蛋类、豆制品、调味品等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让师生和家长更加满意。现此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四、小饭桌继续存在的原因分析
不管学校有无食堂,周边均会出现大量小饭桌,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小饭桌由于能满足一些家长和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比如大部分学校虽然建有食堂,但条件所限,无法提供午休房间,孩子们午餐后只能在教室休息一段时间,等待下午上课;小学虽然落实了课后服务,但无法为孩子提供晚餐和晚上的作业辅导等服务,等等。这些,恰恰又是小饭桌的优势所在,也是他们能够生存发展的根本所在。
今后,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按《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继续组织学校抓好食堂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为师生服务水平,吸引更多学生由小饭桌回归学校食堂;同时,我区各镇办和相关业务部门,也将按照《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村区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周政办发〔2018〕14号)要求,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对小饭桌的监督管理,确保学生食品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注和关心,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学校食堂建设,支持我区教育和体育事业的发展,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马锋 7875281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