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3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在郑家社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剩余土地上规划新建公办幼儿园)
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36
建议人: 王继秀等10人
主办单位: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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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36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继秀、高扬、李彦霞、李海英、桑忠俊、唐新博、于长平、明涛、姬领会、刘城代表:

十位代表提的在郑家社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剩余土地上规划新建公办幼儿园》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各位代表对周村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现就建议答复如下:

永安街道办事处在实施棚改项目规划时,优先考虑教育设施布局,征求教育部门意见,并结合《周村区中小学幼儿园长期规划(2019-2030)》制订了《周村区ZH02-1314ZH04-010203080910、街坊控制性规划》,在郑家社区棚改区西侧,凤阳路与永安南路路口西南角已规划一所6个班幼儿园。按照《淄博市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淄政办发20209)文件,该幼儿园将与郑家社区二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供地、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希望各位代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622

题目: 关于在郑家社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剩余土地上规划新建公办幼儿园的建议 郑家社区地处周村城区西北角,东临周家、南依永盛,北与西塘村接壤,原鸿泰、宏信等十几栋职工宿舍楼驻地该社区,人口密度大,生源充足。但这一区域一直缺乏一处设施较好、师资力量配备合理的公办幼儿园,这种现状给附近孩子入园入托造成了很多困扰和不便。 在社区棚改工作中,由于注重了合理规划、节约用地,所以在能够充分满足安置回迁群众、确保配套设施完善的情况下,目前尚有部分回迁剩余土地可以充分利用。郑家社区地处城区边缘,土地、路况相对宽松,辖区内青年路、机场路、永安路三条交通要道纵横贯穿,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剩余土地处于黄金地段,有着很高的利用价值。2018年以来街道及区教育部门曾多次实地考察,也进行了初步选址,建公办幼儿园在当地居民及驻地群众中呼声很高,群众对此热切期盼。 建议:教育事业是一项百年大计,是造福一方、利国利民的工程, 建议区政府将此建议纳入2022年度政府工作规划,出台具体方案,使群众的期盼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