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3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继秀、高扬、李彦霞、李海英、桑忠俊、唐新博、于长平、明涛、姬领会、刘城代表:
您十位代表提的《在郑家社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剩余土地上规划新建公办幼儿园》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各位代表对周村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现就建议答复如下:
永安街道办事处在实施棚改项目规划时,优先考虑教育设施布局,征求教育部门意见,并结合《周村区中小学幼儿园长期规划(2019-2030)》制订了《周村区ZH02-13、14,ZH04-01、02、03、08、09、10、街坊控制性规划》,在郑家社区棚改区西侧,凤阳路与永安南路路口西南角已规划一所6个班幼儿园。按照《淄博市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淄政办发〔2020〕9号)文件,该幼儿园将与郑家社区二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供地、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希望各位代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