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民政局
标题: 办理条件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000G/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0-14 发布机构: 周村区民政局

办理条件

发布日期: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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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