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现行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32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140元。照料护理标准,坚持“分类定标、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特困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对应照护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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