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助你”社会救助政策“码上知”-特困供养 | ||
|---|---|---|---|
|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000G/2026-557366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3-26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民政局 |
一、特困供养
1.谁能享受特困供养?
具有淄博户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义务人没能力履行义务。
2.具体怎么认定?
无劳动能力:60岁以上老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特定重度残疾人。
无生活来源: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财产符合特困人员规定。
义务人无能力:义务人本身是特困人员、60岁以上低保对象、70岁以上低收入老人、重度残疾人或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失踪或服刑人员等。
3.哪些情况不符合特困人员条件?
存款超过年特困供养标准2倍的;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近1年内购买、新建、高标准装修住房的;拥有机动车辆(普通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船舶、大型农机具的;放弃或转让财产、赡养费等,影响认定的;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如何申请
1.去哪申请救助?
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民政窗口申请。
不方便自己申请的,可委托村(居)委会代办。
线上可通过“爱山东”APP或微信小程序,搜索“山东社会大救助”申请。
2.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般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填写家庭情况声明、承诺书、救助申请书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如果线上能获取到电子证件,则无需重复提交。)
3.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材料齐备后,镇(街道)会受理,并组织入户调查和大数据核对。符合条件的会在村(社区)公示7天,无异议后纳入救助,发放确认书。不符合的会告知原因。一般从受理到审批约需20个工作日。
三、常见问题解答
1、办特困供养,房子会被收走吗?
不会。特困人员的私有财产(包括房产)受法律保护,不需要上交。
2、有子女能办特困供养吗?
可以,前提是子女都符合“无履行义务能力”的条件(如本身是特困、重度残疾、低收入老人等)。
3、和孩子多年不联系或不是亲生的,能办特困吗?
法律上,继子女、养子女和亲子女的赡养义务相同。如果法定义务人有能力履行,您就不能享受特困供养。
4、办了特困,所有事民政都管吗?
民政主要负责提供基本生活费、照料服务和丧葬事宜。像危房改造、医疗报销等需分别向住建、医保等部门咨询。
5、民政能二次报销医疗费吗?
不能。医疗报销归医保部门管。如果重病支出大,符合条件可以申请低保或临时救助来保障基本生活,而非报销医疗费。
6、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能够不接受照护服务,直接领取照护费吗?
不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护资金,用于提供日常照料或生病护理服务的,不能发放给特困对象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