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助你”社会救助对象服务手册(临时救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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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000G/2021-None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民政局 |
一.办理条件:
1.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溺亡、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爆炸、雷击、生产安全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2.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自负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在提出申请之月前6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二.申请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2)收入证明;(3)致困原因等相关材料。
三.办理地点: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上述政策咨询电话:
区民政局政策咨询电话:0533-6195405
王村镇政策咨询电话:0533-6698022
南郊镇政策咨询电话:0533-6068801
北郊镇政策咨询电话:0533-6587378
大街街道政策咨询电话:0533-6435016
丝绸路街道政策咨询电话:0533-7878825
永安街街道政策咨询电话:0533-7867598
青年路街道政策咨询电话:0533-7867919
城北路街道政策咨询电话:0533-7867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