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专家论证 | ||
|---|---|---|---|
|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000G/2023-541102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12-07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民政局 |
关于参加重大行政决策
专家咨询论证会的函
各相关单位: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区民政局代区委、区政府制定《周村区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后,于2023年3月16日-4月14日通过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区民政局在认真吸收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多次修改、论证,最终形成《周村区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专家咨询论证稿。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定于7月11日上午9点在综合楼408召开专家咨询论证座谈会,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参加,于7月10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联系人:马金福、马堇潇 联系电话:7875703
邮箱:zcshswk@zb.shandong.cn
附件:1.参加专家咨询论证单位
2.参会回执单
周村区民政局
2023年7月8日
附件1:
参加专家咨询论证会相关单位
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周村规划管理办公室、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2:
参 会 回 执 单

周村区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
项目专家论证记录表
填表时间:2023年7月11日 记录人:马金福
|
决策事项 |
周村区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 |
组织人 |
区民政局 |
地 点 |
区政府综合楼408会议室 |
|
论证专家 |
姓 名 |
性 别 |
工 作 单 位 |
职 称 |
|
|
刘春廷 |
女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行政许可科科员 |
||
|
程聪鹏 |
男 |
区发展改革局 |
项目协调推进科科长 |
||
|
王 卫 |
男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党组成员 |
||
|
许 斌 |
女 |
区自然资源局 |
土地保障中心主任 |
||
|
马士武 |
男 |
区水利局 |
工程建设科科长 |
||
|
曲 伟 |
男 |
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副局长 |
||
|
赵京飞 |
女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统计科科长 |
||
|
林文丽 |
女 |
区卫生健康局 |
中医药科副科长 |
||
|
王 敏 |
女 |
区规划管理办公室 |
空间规划科科员 |
||
|
情况记录 |
2023年7月11日上午,在区政府综合楼408会议室召开《周村区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以下简称《规划》)专家咨询论证会。与会人员对《规划》的内容和实施过程中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风险性及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座谈交流。并围绕《规划》必要性、科学性、决策出台时机条件等进行了分析。讨论结束后,组织与会人员填写《专家咨询论证意见表》。 |
||||
|
意见和 建议 |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规划》的内容和实施过程合法、合理、可行,风险及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可能性较小,并对个别内容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
||||
|
论证初步结论 |
会议初步认定《规划》出台时机、条件成熟,编制规划具有必要性,规划内容科学合理、合法合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级,可以实施。 |
||||
周村区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专家论证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