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民政局
  • 法定职责
  • 领导分工
  • 内设机构
  • 所属事业单位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组织起草民政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中共周村区社会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全区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区际以及区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全区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五)拟订全区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

(六)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全区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区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孤困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管理中央财政拨付和省级、市级、区级财政安排的民政事业资金,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民政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者参加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姓名:

    胡冰
  • 简历:

    男,汉族,197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 职务:

    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 分工:

    主持区民政局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工作。
  • 姓名:

    张媛媛
  • 简历:

    女,汉族,197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 职务: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工:

    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分管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机关党支部工作,负责民生综合体“百姓家园”建设、慈善、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服务、社会组织党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工作,负责办公室、组织人事、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部工作。做好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 姓名:

    周军章
  • 简历:

    男,汉族,198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 职务: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东村(姚家)第一书记。
  • 分工:

    分管社会事务科,分管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负责婚姻登记、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收养登记、儿童救助保护、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社会事务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做好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 姓名:

    王业啸
  • 简历:

    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 职务: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 。
  • 分工:

    协助胡冰同志做好重点工程项目推进落实工作,协助周军章同志做好社会事务工作。做好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 姓名:

    朱丽娟
  • 简历:

    女,汉族,197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 职务: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
  • 分工:

    分管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救助、照护服务类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工作。做好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 姓名:

    孙洪滨
  • 简历:

    男,汉族,197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 职务: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 四级主任科员。
  • 分工:

    分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负责养老服务、老年人服务、养老机构管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做好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 名称:

    办公室(挂组织人事科牌子)
  • 负责人:

    王立峰
  • 地址:

    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 电话:

    0533-6195401
  • 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后勤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牵头协调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起草民政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民政综合性政策理论研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宣传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制度和民政系统财务管理制度,拟订中央财政拨付和省级、市级、区级财政安排的民政事业资金分配意见。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负责局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
  • 名称:

    社会事务科(挂儿童福利科、区划地名科牌子)
  • 负责人:

    许洧玮
  • 地址:

    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 电话:

    0533-6195401
  • 职责: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全区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区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 贯彻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区级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 拟订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全区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负责区级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区际以及区内边界争议。承办与邻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监督管理全区地名工作,审核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区际边界地名命名、更名。组织地名规划和信息化建设, 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审定本区行政区划、边界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协助做好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相关工作。
  • 名称:

    养老服务科
  • 负责人:

    高晓晴
  • 地址:

    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 电话:

    0533-7874170
  • 职责:

    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组织推进全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导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承担全区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发展银发经济的推进措施。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拟订全区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区民政局主管和在区级登记且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中共周村区社会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社会捐助工作。
  • 名称:

    周村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 负责人:

    袁晖
  • 地址:

    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 联系电话:

    0533-6195408
  • 职责:

    承担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政策法规的基础性工作,承担区管社会组织日常联系工作,做好中共周村区社会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基础性工作;承担区管社会组织年度报告、换届等服务保障工作。参与监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的基础性工作,参与依法查处其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非法民间组织的基础性工作;参与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等政策、规划及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等理论研究、政策宣传工作。承担慈善组织(基金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信息化技术支撑和数据收集、分析、维护等工作;承担全区慈善组织(基金会)公开募捐项目审查监管、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审查申报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褒扬和表彰激励相关工作;承担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相关工作与人才激励保障机制落实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工作站建设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名称:

    周村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 负责人:

    刘晓辉
  • 地址:

    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 联系电话:

    0533-6195405
  • 职责:

    参与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及巩固民政兜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结合规划的拟订工作,承担区、镇(街道)、村(居)三级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的建立工作;承担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困难群众入户核查以及监督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救助供养、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以及临时救助基础性工作,承担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帮扶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区社会救助政策、资金落实的基础性工作和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和监测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为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提供技术支持和数据支撑。承担全区社会救助对象数据库管理工作,承担社会救助信息化平台的规范运行工作;承担儿童和残疾人福利政策落实服务工作,承担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政策落实的基础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维护集中就业单位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名称:

    周村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挂周村区殡仪管理服务中心牌子)
  • 负责人:

    马金福
  • 地址:

    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 联系电话:

    0533-7875703
  • 职责:

    参与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的拟订及实施工作,以及养老服务支持资金落实的基础性工作。承担养老服务机构分类管理和综合监管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参与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开展养老服务理论研究、政策宣传和行业技术指导与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合作交流。承担全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区养老服务褒扬和表彰激励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区殡葬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殡葬政策法规,参与全区殡葬行业规范制定。承担遗体火化统计、安葬设施管理和丧葬用品市场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担全区殡葬设施规划相关工作。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引导群众文明安全祭扫。负责全区殡葬服务统计工作,承担殡葬行业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参与全区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及制度等拟订、宣传及实施工作,开展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配合做好表彰鼓励慈善先进工作。参与各类慈善救助活动;参与拟订全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配合实施,承担全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救治和安置等相关工作;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 名称:

    周村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 负责人:

    于艳霞
  • 地址:

    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 联系电话:

    0533-6423175
  • 职责:

    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婚姻登记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工作,负责结婚登记、协议离婚登记的受理、审查、发证工作;依法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工作;为群众补发婚姻登记证;采集电子信息并签发婚姻登记电子证照;负责婚姻登记档案的立卷、保管、查询和移交等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的统计工作;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名称:

    周村区老龄事业服务中心
  • 地址:

    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 联系电话:

    0533-7874170
  • 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老龄事业、老年健康服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健康老龄化规划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终期评估工作,配合做好“十四五”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健康老龄化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组织“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多举措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参与国家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城乡社 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承担银龄健康基层志愿服务工程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各项老年优待政策落地见效和电子老年证推广应用工作,推动破解老年人智能化设备应用障碍。参与推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配合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 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