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民政局
标题: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认定条件、申领范围、补贴标准、申请审批程序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000G/2019-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2-18 发布机构: 周村区民政局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认定条件、申领范围、补贴标准、申请审批程序

发布日期: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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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办理指南

 

一、补贴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补贴对象为具有周村区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补贴对象为具有周村区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

二、现行标准

困难一、二级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困难三、四级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重度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重度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三、申请程序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申请。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可代为申请,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四、申请材料

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填写《周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残疾人证复印件;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填写《周村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