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困境边缘儿童生活补助金对象认定条件、申领范围、补贴标准、申请审批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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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000G/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6-22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民政局 |
一、申请困境边缘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范围
具有本区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相关条件尚不符合孤儿及困境儿童等相关规定的困境边缘儿童。主要包括:1、父母一方中度残疾,另一方死亡、失踪、重残、服刑、长期患病、被强制戒毒以及被法院依法剥夺监护权的儿童;2、中度残疾的城乡低保家庭儿童;3、父母一方死亡、失踪、重残、服刑、长期患重病以及被强制戒毒的城乡低保家庭儿童。
二、现执行标准
我区困境边缘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三、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困境边缘儿童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初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金融部门发放救助金。
四、申请材料
1、填写《困境边缘儿童生活补助金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或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簿复印件、困境边缘儿童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3、父母属身体重度残疾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或单位发放的残疾(军)人证件复印件;
4、父母服刑、被强制戒毒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剥夺监护权的,应提交法院、公安出具的司法文书复印件;
5、父母死亡或失踪的,提交医疗机构或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证明及复印件;
6、因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应提供贫困家庭证明,即城乡低保证复印件;
7、中度残疾的贫困家庭儿童,应提交有关部门发放的残疾人证件复印件以及城乡低保证明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