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民政局
标题: 周村区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事项执行措施与监督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000G/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6-04 发布机构: 周村区民政局

周村区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事项执行措施与监督

发布日期:2020-06-04
  • 字号:
  • |
  • 打印

序号

工作任务

目标措施

实施步骤

责任单位

监督方式

1

建立特殊困难家庭一户一策帮扶救助机制。

全面摸排并按时按标准及时对失能人员发放失能照护补贴。 

对我区低保、特困、低保边缘人员及失能人员失能等级进行全面摸排。

做好失能人员动态管理,按时按标准及时对失能人员发放失能照护补贴,继续对享受过节费和住院补助的失能人员进行评估。

做好失能人员动态管理,按时按标准及时对失能人员发放失能照护补贴,继续对享受过节费和住院补助的失能人员进行评估。

做好失能人员动态管理,按时按标准及时对失能人员发放失能照护补贴,继续对享受过节费和住院补助的失能人员进行评估。

周村区民政局

监督电话:6195401

2

加快绿色公益性公墓建设,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要求镇(街道)规划建设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

印发《周村区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实施办法》,召开全区惠民殡葬改革会议。

要求镇(街道)规划建设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与大街街道爱国社区签订周村区劳动人民纪念堂管理权移交协议书,进行资产清点,完成相关固定资产移交。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价格的通知》,以周村区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周村区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实施办法》,召开全区惠民殡葬改革会议,于51日开始正式实施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费用项目。

选取1个镇或街道建成1-2处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示范点,积极推进实施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费用项目实施。

每个镇(街道)建成2-3处镇级或村级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60%,积极推进实施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费用项目实施。

周村区民政局

监督电话:6195401

3

试点推行长者食堂,开展居家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对农村幸福院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补贴。

召开幸福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推进会。

每季度督查幸福院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活动情况,指导有序开展养老服务。

加强对长者食堂的服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工作,做好助餐人数和补贴资金核实。

指导新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长者食堂试点工作。指导幸福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工作。

进一步提高长者食堂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召开幸福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推进会,进一步规范管理运行。

召开现场会,适时推广长者食堂,让更多的老人享受到居家助餐服务。探索依托农村幸福院,为农村困难老人提供助餐服务。每季度督查幸福院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活动情况,指导有序开展养老服务。

加强对长者食堂的服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工作,做好助餐人数和补贴资金核实。对管理运行规范的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给予补贴。

周村区民政局

监督电话:6195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