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周村区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事项执行措施与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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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000G/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6-04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民政局 |
序号 |
工作任务 |
目标措施 |
实施步骤 |
责任单位 |
监督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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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立特殊困难家庭“一户一策”帮扶救助机制。 |
全面摸排并按时按标准及时对失能人员发放失能照护补贴。 |
对我区低保、特困、低保边缘人员及失能人员失能等级进行全面摸排。 |
做好失能人员动态管理,按时按标准及时对失能人员发放失能照护补贴,继续对享受过节费和住院补助的失能人员进行评估。 |
做好失能人员动态管理,按时按标准及时对失能人员发放失能照护补贴,继续对享受过节费和住院补助的失能人员进行评估。 |
做好失能人员动态管理,按时按标准及时对失能人员发放失能照护补贴,继续对享受过节费和住院补助的失能人员进行评估。 |
周村区民政局 |
监督电话:6195401 |
2 |
加快绿色公益性公墓建设,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
①要求镇(街道)规划建设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 ②印发《周村区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实施办法》,召开全区惠民殡葬改革会议。 |
要求镇(街道)规划建设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与大街街道爱国社区签订周村区劳动人民纪念堂管理权移交协议书,进行资产清点,完成相关固定资产移交。 |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价格的通知》,以周村区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周村区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实施办法》,召开全区惠民殡葬改革会议,于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费用项目。 |
选取1个镇或街道建成1-2处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示范点,积极推进实施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费用项目实施。 |
每个镇(街道)建成2-3处镇级或村级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60%,积极推进实施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费用项目实施。 |
周村区民政局 |
监督电话:6195401 |
3 |
试点推行“长者食堂”,开展居家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对农村幸福院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补贴。 |
①召开幸福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推进会。 ②每季度督查幸福院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活动情况,指导有序开展养老服务。 ③加强对长者食堂的服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工作,做好助餐人数和补贴资金核实。 |
指导新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长者食堂”试点工作。指导幸福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工作。 |
进一步提高“长者食堂”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召开幸福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推进会,进一步规范管理运行。 |
召开现场会,适时推广“长者食堂”,让更多的老人享受到居家助餐服务。探索依托农村幸福院,为农村困难老人提供助餐服务。每季度督查幸福院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活动情况,指导有序开展养老服务。 |
加强对长者食堂的服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工作,做好助餐人数和补贴资金核实。对管理运行规范的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给予补贴。 |
周村区民政局 |
监督电话:6195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