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民政局
标题: 区民政局2021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总结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000G/2021-521097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06 发布机构: 周村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2021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总结

发布日期: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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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始终坚持把政协委员满意不满意、工作落实没落实作为检验办理工作的唯一标准,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狠抓工作落实。2021年,我局共承办政协提案6件,对委员们所提出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办理,在办理过程中,我们着重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实现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我局始终坚持把提案办理作为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提案办理领导小组。局长为提案办理工作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主抓提案办理工作。二是规定了具体承办部门。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提案的督办参办工作,对所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按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实现了分工到具体科室,责任到专人。三是规范了办理工作制度。根据区《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提案接收研究部署、协商办理、答复、总结、立卷归档等各个环节都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办理程序、时限、标准和要求。对一些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坚持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统一部署安排,主要领导亲自把关、督促办理。

二、分类实施,确保办理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

办理过程中我们注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搞清哪些提案是最近可以解决的现实问题,哪些是带有前瞻性的意见提案,哪些是在现有条件下还难以实现的良好愿望,而后区别情况,分类实施。

梅玉亮委员关于对整治牌子多,防止便民信息一扫空的建议提案。印发《周村区集中整治村(社区)牌子多问题的实施方案》,联合区纪委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检查,切实做到牌子减下来,服务提上去截至目前,全区共拆除各类牌子6539块,其中工作服务机构类牌子3796块;评比达标表彰类牌子601块;创建示范活动类牌子2142块。周村区实施严格挂牌标准、实行归口管理、精简机构牌子、清理制度牌子、统一挂牌样式、实行清单准入、强化监督检查等7项工作措施,各镇(街道)按照省市出台的标准及确定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除确需群众知晓的公示、警示类牌子外,服务机构类、评比表彰类及标识与功能不符、无实质性业务或已失效的牌子一律撤销摘除;对工作性质相似、涵盖内容相近、服务对象相同的内部牌子进行合并。经过清理整治,收到显著效果。

孙宝海委员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提案。近几年来,我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建设了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1处,农村幸福院16处,长者食堂4处,不断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一是完善政策引导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周政发〔201558号)《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周政办发〔201710号)《关于印发周村区多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字〔201730号)《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周政办字〔20219号)等系列政策文件,明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总体发展要求,制定优惠政策,放权给市场、让更多民营资本参与到社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在此基础上,出台配套文件,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做细做实。二是有序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兴办和托管运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打造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三是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区政府将民政部门纳入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按照《关于加强社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淄政办字〔202034号)要求,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1411号)发布后竣工验收的新建住宅小区,未配建、配建不达标及配建未交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发布前竣工验收的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四是构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优化供需服务。加快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依托期颐堂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建成的12349为老服务中心,由社会资本投资110万元,采用医养一站式智慧服务模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陪购代购、配餐送餐、助医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五是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保障措施,指导已运营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对照山东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规范》(DB 37/T 3776-2020)、《社区养老设施管理与运行规范》(DB 37/T 3777-2020)等标准开展助餐、助医、助洁、助行、助急等居家养老服务。同时根据《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级划分》(DB37/T 2722-2015)、《农村幸福院等级划分与评定》(DB37/T 3774-2020)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估,并将评估的等级结果同省市专项养老奖补资金挂钩,进而提升服务质量。

赵洪恺委员关于对连接东门路与东街的新修道路进行命名并加强配套管理的建议提案。按照《周村区道路小区命名导则》中我区现在已经命名的道路、街巷原则上不作改动,并继续挖掘历史老地名,搜集街坊俗称,丰富街巷的街坊文化,进一步保护好我区的历史遗留之规定,连接东门路与东街的新修道路,命名为:东街北一巷。该路段为东西走向,东起东街,西至东门路(利群超市以南),全长280米,路宽15米。命名规则:以新建中路为界,按照东南西北四个方位,新建中路以北路西的东西向道路,均以单数数字加通名命名;新建中路以北路东的东西向道路,均以双数数字加通名命名;以此类推。

尹爱华委员关于抵制不文明婚闹的建议提案。结合我区婚姻登记工作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婚俗改革,倡导文明新风。具体做法如下: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民政局与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工会、团委、妇联联合发出《倡树文明新风、抵制恶俗婚闹倡议书》,在婚姻登记窗口向结婚登记的新人发放倡议书,倡导在举办和参加婚礼过程中做到八不要:不要裸身露体博眼球;不要撕扯衣物引围观;不要绑树打夯待新人;不要污言秽语显低俗;不要阻塞交通扰秩序;不要乱扔鸡蛋污环境;不要折花踏草伤绿地。倡导每一位新人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大力弘扬文明婚庆新风,以文明的方式为新人祝福,用文明的行为为新婚见证,让生活更幸福,让周村更美丽!二是反馈新婚名单。每月卫健部门都会向各镇办的卫计部门反馈结婚名单,再由卫计部门反馈到社区计生主任,社区红白理事会可与社区计生主任对接本社区新婚人员情况,对新人开展提醒教育,从源头上杜绝不文明婚闹。三是将不文明行为写进村规民约。周民发〔202115号《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通知》的文件第二条第二款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中,对精神文明方面要求有推动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遏制大操大办、相互攀比、天价彩礼、厚葬薄养等内容。四是积极倡导和举办集体婚礼。用简约高雅、温馨浪漫的集体婚礼代替大操大办,以积极向上的新形式、新风尚,抵制婚俗陋习、抵制恶俗婚闹,倡树文明新风尚。

陈娟、孟委员关于高质量发展我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的提案。近几年来,为积极应对我老年人口快速增长的形势,我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不断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完善政策引导区委、区政府连续多年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为民办实事等考核项目,集中优势资源强力推进。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周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进行工作调度,促进了工作落实。先后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配套措施,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做细做实。二是整合资源,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出台了《周村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周民字〔202013号),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三是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推进标准化建设指导已建成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按照山东省《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级划分》(DB37/T 2722-2015)、《农村幸福院等级划分与评定》(DB37/T 3774-2020)、《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规范》(DB 37/T 3776-2020)、《社区养老设施管理与运行规范》(DB 37/T 3777-2020)等标准开展助餐、助医、助洁、助行、助急等居家养老服务。同时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估和长者食堂建设工作。四是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引导优质养老资源向社区倾斜。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和服务企业等连锁化、规模化兴办和托管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鼓励物业、家政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支持物业、家政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人助餐配餐、定期巡访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五是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能力培训,建立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制度。

三、优质办理,提高办理工作的支持率、满意率

针对提案办理工作任务重、情况复杂的实际,我局每月召开一次办理工作督办会,研究解决相关具体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实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由我局承办的6政协提案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今后,我局将不断完善提案办理工作机制,以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为契机,查民情、重民意,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推动全区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富而强,精而美的幸福周村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