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民政局
标题: 2022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总结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000G/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2-15 发布机构: 周村区民政局

2022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总结

发布日期: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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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区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周协办发〔20224号)文件要求,我局严格程序,认真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以增强办理实效为目标,以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办理机制为保障,全面提升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确保建议落实,确保委员满意。2022年,我局共承办政协提案7件,现将提案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实现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区民政局始终坚持把提案办理作为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提案办理领导小组。局长为提案办理工作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主抓提案办理工作。二是规定了具体承办部门。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提案的督办参办工作,对所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按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实现了分工到具体科室,责任到专人。三是规范了办理工作制度。对提案接收研究部署、沟通协商办理、答复、总结、立卷归档等各个环节都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办理程序、时限、标准和要求。对一些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坚持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统一部署安排,主要领导亲自把关、督促办理。

二、分类实施,确保办理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 

办理过程中我们注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搞清哪些提案是最近可以解决的现实问题,哪些是带有前瞻性的意见提案,哪些是在现有条件下还难以实现的良好愿望,而后区别情况,分类实施。

(一)沈希瑞委员关于编制修订《周村区地图》的建议的提案关于编制修订《周村区地图》的问题。地图的编制需要依托大量的地名普查资料为基础,周村区已于2017年12月依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资料修订出版了《周村区行政区划地名图》和《周村城区地名图》,对部分地名进行了标注,对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地名资料,高速公路、国省道的走向和状况进行了更新。

(二)李树良委员关于社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日间照料中心)委托运营建议的提案。近几年来,我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建设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6处,农村幸福院19处,长者食堂11处,不断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推动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一是完善政策体系,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为民办实事等考核项目,成立了周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周村区多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字〔2017〕30号)、《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周政办字〔2021〕9号)、《周村区养老服务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周社养老组2022〕2号)等系列政策文件。二是提升居家照护能力和水平。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并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需求。三是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围绕全覆盖、家庭式、优质化的目标,引导优质养老资源向社区倾斜。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和服务企业等连锁化、规模化兴办和托管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四是规范日间照料中心,试行委托运营。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估,指导已建成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开展“助餐、助医、助洁、助行、助急”等居家养老服务。引入区外新型优质资源,推行专业养老服务组织托管日间照料中心、长者食堂,把标准化、专业化、特色化养老服务引入社区和家庭,提高养老服务品质

(三)王艳委员关于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近年来,周村区民政局聚焦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我区民政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今年以来,区民政局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印发的《关于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及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周村区养老服务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质量、促进城乡养老服务资源优质均衡配置为主攻方向,按照“普惠、均衡、充分、优质”的原则,打基础、优存量、扩增量,补短板、强弱项、促发展,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王雪霏、胡莉萍委员关于扶持我区民办养老机构建议的提案。近些年来为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壮大,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周政办字2017〕123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17〕13号)《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周政办字2021〕9号)等相关文件,从建设用地规划、税费减免、财政资金扶持等方面,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设立和运营给予多项优惠政策,从而有效推进了我区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截至目前我区已备案的养老机构7家,均为民办养老机构,其中注册民非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6家、工商登记的盈利性养老机构1家。

(五)靳虹委员关于推进加快社区居家养老的提案收。一是健全机制,统筹协调效果突出。先后出台《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周政办字2021〕9号)《周村区养老服务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周社养老组2022〕2号),成立区养老服务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推进会,制定部门工作任务台账、细化措施要求,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二是执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政策。围绕我区老年人口数量、区域分布和城市发展趋势、民生需求预期等情况,修订完善我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三是加大奖补扶持,大力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达到奖补条件的长者食堂、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发放省市奖补资金。四是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并提供居家上门照护服务。五是智慧赋能推动养老服务转型升级,精准对接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六是强化培育机制,着力提升养老护理人员服务能力,加强技能培训,建立设立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岗位补贴项目。

(六)尹爱华委员关于“村改居”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村改社区集中攻坚工作是中组部和省市部署的一项基层党建重点任务,2022年我区作为全市整建制试点区,共确定攻坚对象15个,其中B类社区11个,C类社区4个,上级要求6月底前完成主要攻坚任务。一是强化财政保障。足额保障社区运转经费和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二是强化社区工作力量。按照每300户1名社区工作者的标准配备社区工作者,按照3岗18级薪酬待遇确定社区工作者工资薪酬标准,并缴纳五险一金。对于社区工作者的基本职责、基本工作制度等问题,《关于印发《周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中对于您提出的问题已经做了详细规定。三是对社区工作者的招录。关于印发《周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中明确规定区人社局负责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开招录,对用工管理等工作加强政策指导对于在社区任职时间较长,工作能力强的社区工作者实行留任并纳入行政事业编制此条建议,民政局经对接区人社局,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的政策应由山东省人社厅制定下发,目前尚无这方面的政策。四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工作人员的管理服务水平。《关于印发《周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周民字〔202138号)对于社区工作者的工作考核方面做了明确规定;鼓励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每年组织社区工作者参加由区民政局举办的社会工作者考试考前培训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

(七)刘龙玉委员关于企业帮扶困难儿童和退役老兵的建议的提案。近年来,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把服务和提高孤困境儿童生活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发挥自身优势,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孤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我区现有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困境儿童79人,下一步,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以及爱心捐赠企业将通过签订企业冠名慈善基金的形式联合开展帮扶活动。

三、优质办理,提高办理工作的支持率、满意率

针对提案办理工作任务重、情况复杂的实际,我局每月召开一次办理工作督办会,研究解决相关具体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实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由我局承办的7件政协提案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今后,我局将不断完善提案办理工作机制,以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为契机,查民情、重民意,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推动全区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