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雪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要有人管事的问题。2019年9月15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联合印发《周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周民字〔2019〕55号),确定我区建立健全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职业体系。目前社区工作者薪酬机制已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全部落实到位。2020年我区又招录50名社区工作者,按上级要求基本达到了300户/人的标准,解决了有人管事的问题。
二、要有钱办事的问题。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淄办发〔2017〕49号文件)要求,我区22个纯城市社区纳入市财政拨款范围,按照每年不少于2万元/千户,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6万元的标准拨款。2020年社区运转经费162万元,基本满足了社区正常运转的需求。
三、要有场所议事的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淄发〔2019〕1号)要求,我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整体达标。2019年9月18日,区委组织部、区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城市新建小区配建社区服务中心用房建设和移交工作的通知》,对新建小区配建社区服务中心用房的建设和移交工作做了明确规定,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积极落实中。相信不久的将来,社区功能会更完善,服务会更周到,群众会更满意。
区民政局将立足本职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逐步提高社区运转经费和工作者薪酬,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更好的为社区居民服务。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周村区民政局
2020年8月20日
联系人:张丽红
联系电话:619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