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宝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收悉,对我区养老服务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性,现将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近几年来,为积极应对我区老年人口快速增长的形势,满足老年人就地就近养老的愿望和需求,我区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建设了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1处,农村幸福院16处,长者食堂4处,不断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推动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一、完善政策引导,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为加快推进全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社区居家养老的一系列政策安排,以普惠养老为抓手,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周政发〔2015〕58号)《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周政办发〔2017〕10号)《关于印发周村区多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字〔2017〕30号)《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示范项目的工作方案》(周民字〔2017〕20号)等配套文件,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和智慧养老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明确了政府职责,从落实优惠政策、建立补贴制度,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等方面,逐步建立健全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周政办字〔2021〕9号)进一步明确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等目标、措施。
二、有序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围绕全覆盖、家庭式、优质化的目标,引导优质养老资源向社区倾斜。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兴办和托管运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打造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截止2021年5月底,建成并运营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1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3处,农村幸福院16处,长者食堂4处,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3家,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居家养老服务。
三、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
区政府将民政部门纳入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按照《关于加强社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淄政办字〔2020〕34号)要求,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14〕11号)发布后竣工验收的新建住宅小区,未配建、配建不达标及配建未交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和发布前竣工验收的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自2018年以来持续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改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满足社区养老服务场所的需求。
四、构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优化供需服务
加快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以依托期颐堂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建成的12349为老服务中心,由社会资本投资110万元,采用医养一站式智慧服务模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陪购代购、配餐送餐、助医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自2017年成立以来加盟服务企业300余家,服务全区居家老年人10万余次。为向居家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另两家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以机构养老为支撑,为城区居家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老人护理等医养服务,上门服务达万余次。配合市民政局“颐养云”智慧养老云项目,建立养老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人社、医保、公安、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形成养老数据在线查询、相关业务在线办理、补助资金在线管理、服务质量在线监管的服务格局,畅通养老服务供需对接,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居家智慧养老服务体系。
五、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保障措施
一是规范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指导已运营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对照山东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规范》(DB 37/T 3776-2020)、《社区养老设施管理与运行规范》(DB 37/T 3777-2020)等标准开展“助餐、助医、助洁、助行、助急”等居家养老服务。同时根据《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级划分》(DB37/T 2722-2015)、《农村幸福院等级划分与评定》(DB37/T 3774-2020)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估,并将评估的等级结果同省市专项养老奖补资金挂钩,进而提升服务质量。目前,我区日间照料中心达到五星级2处,2星级1处,1星级15处;农村幸福院达到2星级1处,1星级14处。二是推进长者食堂建设。以城乡老年人需求为导向,按照“15分钟生活圈”规划布局,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配建助餐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就餐、送餐服务,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我区已建长者食堂2处,今年新建3处长者食堂预计6月底建成试运营。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对建设运营达标的32处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申请一次性补贴共计96万元,为长者食堂和提供就餐服务的农村幸福院申请一次性补贴共计2.4283万元。三是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每年组织养老护理员参加省市区养老护理技能培训班。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周村区民政局
2021年7月15日
联系人:许冰
联系电话:6433459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