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41116号(关于推进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提案的答复
区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141116号
建议人: 靳虹
主办单位: 周村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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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靳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加快社区居家养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机制,统筹协调效果突出

我区积极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主题,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以普惠养老为抓手,加强统筹协调。先后出台《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周政办字20219)《周村区养老服务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周社养老组20222),成立区养老服务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推进会,对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医养融合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制定部门工作任务台账、细化措施要求,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养老服务政策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社会养老保障不断增强,养老服务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二、执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政策

围绕我区老年人口数量、区域分布和城市发展趋势、民生需求预期等情况,修订完善我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会同相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淄博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淄民〔202118号)《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淄博市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淄民〔202228号),明确提出了新建城镇居住区根据经审查批准的公共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等空间类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要求,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既有城镇居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

三、加大奖补扶持,大力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2020年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区民生实事项目重点推进,对已运营、经评定等级一星级以上的17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6处农村幸福院及9处提供就餐服务的长者食堂、农村幸福院,给予一次性补贴共计98.4283万元。2021年,为达到奖补条件的16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2家农村幸福院、9家长者食堂发放省市奖补资金37.2498万元,极大的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今年将建设8处星级以上农村幸福院(社区照料中心)+长者食堂项目列入关爱老人暖阳工程,作为区年度重大民生实事项目重点推进,项目完成后达到星级以上标准,以每处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目前,胜利社区项目近期准备运营,北郊镇十里村、王村镇彭家村项目装修已完成,正配置相关内部设施其它村居正有序推进,11月份全部完工并规范运营。

截止目前,备案运营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6处,农村幸福院19处,长者食堂11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统筹集镇卫生院、养老机构等要素资源,年底建成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8处,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膳食供应、长期托养、文体娱乐、居家上门、对下指导等多种专业养老服务。

四、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

按照中央、省、市文件精神,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引导专业化照护服务向家庭延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并提供居家上门照护服务。对经过前期一系列工作筛选确定的244名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入户进行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改造工程及上门服务由前期招投标确定的3家养老机构负责实施。目前,信息化、适老化设施建设已完成,期颐堂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周村社会福利托养康复中心、灯塔幸福苑3家服务机构规范提供上门服务,服务频次达2000余人次。

五、智慧赋能推动养老服务转型升级

    针对家庭、社区、养老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推进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和老年人需求对接,养老服务资源与民政大数据平台互联互通,精准对接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能力。目前,积极与市局及其它区县民政局、专业机构对接,了解智慧平台建设内容和作用,了解市局平台建设进度情况,筹备我区智慧养老平台建设。

    六、强化培育机制,着力提升养老护理人员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技能培训。每年定期组织养老机构护理员参加省、市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系列培训班,同时要求各养老机构制定实施全年护理技能培训计划,稳步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综合素质2021年,培训养老院院长10名、各类养老管理与服务人员200余人次。2021年组织养老护理员参加全市工商银行杯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我区一名护理员荣获优秀奖。目前,全区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二是建立设立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岗位补贴项目。对全日制院校毕业3年内,持有国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从事养老护理、医疗、康复、社工一线岗位工作满1年,养老机构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照本科及以上、专科(高职)、中职学历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入职补贴。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周村区民政局

                            2022727

 

 

 

 

 

 

 

联系人:许冰

联系电话:6433459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工作室

关于推进加快社区居家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