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周村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0号(大学城中心和北郊镇道路名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50号
建议人: 朱宣军
主办单位: 周村区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0-10-23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朱宣军代表:

您提的《关于规范大学城中心和北郊镇道路名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区划地名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区划地名服务工作,制定出台了《周村区道路小区命名导则》(周政字﹝2016﹞43号)进一步规范我区地名命名规则和程序,地名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您提出的兴鲁大道和姜萌路名称混杂问题,我们进行了现场摸排并组织了相关部门和部分企事业单位调研论证。现已将现场摸排和调研论证情况提报周村区政府常务会议,待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再行答复。特此说明。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四位一体、组群统筹、全域融合”工作思路,遵循我区道路小区命名导则要求,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严谨细致的工作,加快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严格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乱象,大力推进地名文化建设,努力开创新时代周村地名管理服务工作新局面。

                                   

(盖章)

                       20191023     

 

联系单位及电话:周村区民政局  6195401

关于规范大学城中心和北郊镇道路名称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