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的《关于加强统筹实施促进周村区智慧社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建设的关注和关心,山东省2022年1月份发布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中第七条措施:“提高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对这项措施的落实,第一牵头部门是省大数据局、第二牵头部门是省办公厅、第三牵头部门是省民政厅,还要有其他部门共同配合。省里正在出台《关于实行智慧社区的指导意见》,下一步市区要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
淄博市大数据局五月份开发了淄博市智慧村居数据管理平台,目前已完成各镇办的数据导入,掌握周村区常住人口、建筑物和车辆的信息,以及用于疫情防控方面的工作内容,为下一步建设智慧社区提供信息方面的支持。
智慧社区的建设涉及政务服务、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目前周村区民政局正在积极探索这项工作。待上级相关文件出台后,明确具体建设标准,充分征求镇办和社区以及社区居民的意见,再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实。此项工作现在无法确定具体完成时间,下一步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再向关心关注智慧社区建设的人大代表汇报。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建设的关心,希望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周村区民政局
2022年 8月 2日
(联系单位:周村区民政局,联系人:赵红,联系电话:13964402179)
(依申请公开)
抄 送:区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