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民政局
王文晓代表:
您提的《关于促进大民生建设,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的建议》收悉。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关注。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和各救助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救助工作力度,建设了信息平台、拓展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标准,我区的社会救助水平得到大幅提升,现将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社会救助大数据共享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省民政厅牵头做了“山东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系统,目前该系统分为一门受理、部门办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经济状况核对、数据分析比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社会力量参与等模块,实现了社会救助大数据共享信息化。一是一门受理模块,能够通过镇办“一门受理”窗口受理后,通过该系统上转办到民政、工会、司法、人社、教育、残联、住建等部门线上办理救助,共涉及7个部门21项救助政策。二是系统还提供动态监测预警。系统和医保、残联、乡村振兴部门系统进行大数据比对,发现疑似困难群众立即从系统进行预警,区县、镇办登录系统既能看到预警信息,开展主动核查,经核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协助其申请各类救助,并做到预警当月核实完毕,预警信息处理不跨月。三是该系统还提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目前不但民政系统的业务需要核查经济状况的工作事项从该系统开展经济状况核对,不再需要村居、个人提供此类证明,还协助其他需要进行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的部门开展核对工作,主要是协助教体、乡村振兴等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今年以来系统共反馈预警信息医药费预警685条,已经全部核实完毕。目前省、市、区、镇办民政部门正常使用此系统,救助工作基本做到统筹整合、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使救助对象不被遗漏,救助的时效性进一步增强。
二、整合救助资源,形成社会救助合力工作开展情况
区民政局和区医保分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人社局、区残联、区教体局、区妇联、团区委、区红十字会等单位形成数据共享机制,定期互相推送困难群众数据,力争形式救助合力,提高救助效果。区民政局每月向区医保分局推送在保人员信息,既能方便区医保分局为困难群众购买居民医保,还便于区医保分局在医保系统中将低保、特困、低边对象做好身份标识,在困难群众住院结算时即能享受到医疗救助;区医保分局不定期向区民政局推送大额医药费支出人员信息,方便民政部门主动核实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及时开展救助。区民政局每月向区乡村振兴局推送新增农村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人员信息,区乡村振兴局综合分析后,判断是否符合新增监测人口条件,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新增监测人口。区民政局定期向区人社局推送在保对象信息,方便区人社局对困难群众开展养老保险有关优惠工作。区残联、区教体局、区妇联、团区委、区红十字会、区工会等单位在开展救助时,也从民政部门核实被救助人是不是低保、特困、低边等身份,也会通过民政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对被救助人员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实。
三、扩大救助渠道,增强救助实力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区政府出台了《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周政字〔2021〕7号),明确提出统筹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全面梳理现有低保、特困、医疗、教育、就业、住房、司法、慈善、受灾、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加快推进系统集成,全面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支撑,以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急难救助为辅助,以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近几年在原有的低保、特困、医疗、教育、就业、住房、司法、慈善、受灾、临时救助、孤儿、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救助政策基础上,又新增低边、因病致贫患者救助、特殊困难家庭照护、适老化改造、慈善100行动,爱心复明工程、“如康家园”、残疾人就业支持、劳动技能培训、“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希望小屋”困境儿童—“点亮微心愿”活动等新的救助政策,各类社会组织如红烛公益、瑜晖社工等也对困难家庭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进行照护,将特困分散供养人员、低保重度失能人员由第三方机构上门服务,开展助洁、助浴、助餐、助购、助医、助乐等“六助”服务,大力发展心理疏导、精神关爱、情感慰藉等“暖心”工程,进一步增进失能人员的社会融入感、参与感。将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特困人员妥善安置在就近的集中供养机构进行集中供养。通过每年慈善捐款捐物活动,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相衔接,每年投入慈善资金百万余元开展“情暖万家”“寒冬送暖”“金秋助学”“善衣暖心”等慈善系列救助活动,为全区困难家庭送去米面油、煤炭、被褥、棉衣等生活物资,帮助他们改善生活。救助范围不断扩大,目前的救助种类基本将各种困难情形全部涵盖。
在不断扩大救助种类的同时,救助标准也逐年提高,今年1月份,再次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92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89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80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77元,农村特困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40元,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848元提高到1978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364元提高到1494元,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85元提高到198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45元提高到149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67元提高到179 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49元。随着救助标准的逐年提高,政府社会救助的实力不断增强。
四、加强对救助对象的动能激发,增强自救能力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区人社局通过开展一系列职业技能培训,助力我区就业重点人群再就业。现执行技能培训补贴政策,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对五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的,按照专项职业能力800元/人、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 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创业培训1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2023年至今,我区已组织开展就业重点人群技能培训72班期共3040人次,其中创业培训2448人次,技能培训592人次,有效提高了对救助对象的劳动技能,增强了自救能力。
近几年,省市区民政系统上下贯通发力,打造应用救助平台,逐年提高救助标准;各救助相关部门通力配合,数据共享,让人找政策逐渐转变为政策找人。目前我区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专项救助为支撑,以急难救助为辅助,以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困难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得到逐年提高。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困难群众的关心、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周村区民政局
2024年8月21日
(联系单位:周村区民政局,联系人:刘晓辉,联系电话:6195405)
(可以公开)
抄 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