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民政局
标题: 周村区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000G/2017-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3-10 发布机构: 周村区民政局

周村区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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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村区民政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全面总结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区民政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现代大爱民政为目标,坚持“公开政务、方便群众、服务社会”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2016年,我局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确定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业务科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协助配合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管理周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周村民政”微博的维护更新,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以后进一步建好政府信息公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全局各科室、各个工作人员要把信息公开作为本科室的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政务公开的高度上认识,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做好“周村民政”政务微博维护、管理,根据需要在政务微博上发布信息,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民生问题,答复网友私信提问。全年共发布、转发业务信息、宣传标语、网络评论等12条。二是对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在周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主动信息公开。三是在周村政府网站发表政策解读信息4篇。四是对于群众通过电话、窗口等渠道进行的各种咨询,区民政局都认真予以答复。五是编制、印发民政政策宣传册,通过入户走访、外出宣传、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途径,发放到群众手中,解读民政政策和业务流程。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1.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建立三级公示制度,全区194个村(居)全部安装省厅统一配发的低保公示栏,区民政局、镇(街道)、村(社区)分别将管辖范围内的医疗救助申请人员名单、救助资金发放明细及时在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并将医疗救助政策、办理程序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贪污、挪用、截留医疗救助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弱势群体救助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印制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明白纸,分别在局业务窗口和镇(办)服务大厅设置取阅点。每年利用“5.12”防灾减灾日、依法行政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张贴海报、放置展板、分发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各项救助政策、办理程序、救助标准。利用网络媒体公开公示有关救助信息,每月在周村政府网站发布社会救助对象、标准和补助水平,及时在区民声网、区民生热线详细回复有关咨询。

  2.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一是公开办事程序。通过政府网站、服务窗口和公共邮箱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服务指南》《社会团体登记服务指南》向社会公布,包含社会组织登记审批程序、登记所需材料及相关材料范本,同时定期在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和举报信箱及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公开办理事项。定期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社会组织办事结果,包括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结果、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情况。三是公开查处结果。通过政府网站、报刊等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过程。在《今日周村》公布《周村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通过及时、规范公开执法信息,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方便公众查询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四是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每年将捐款单位的捐款明细和收据在本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全区的捐款情况通过《今日周村》报纸进行公示;凡开展救助工作项目都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报道;邀请捐款额度较大的企业参加各类救助活动,在为受助者发放救助金的同时,也对慈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周村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周村区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等内容在周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周村区民政局查阅。

  做好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的公示,建立三级公示制度,为全区194个村(居)全部安装省厅统一配发的低保公示栏,区民政局、镇(街道)、村(社区)分别将管辖范围内的医疗救助申请人员名单、救助资金发放明细及时在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并将医疗救助政策、办理程序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贪污、挪用、截留医疗救助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弱势群体救助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通过“周村民政”微博、民政局公开栏、“今日周村”报纸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公示政务信息,宣传民生政策。

  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周村区民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科室提出、科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审查、分管负责人审批的程序,进行保密性审查,确保符合保密规范。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婚姻登记处通过在登记大厅醒目处设立监督台、公示栏,加强自身监督,接受社会监督检查,提高了婚姻登记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促进了婚姻登记处的行风建设,积极实行亲情民政。为群众提供婚姻登记档案查询服务,出具婚姻证明2803人次。

  低保办采取区民政局、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确保低保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市革命烈士陵园健全完善网络宣传平台,及时更新维护“中华英烈网”“山东英烈网”“淄博革命烈士陵园网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思想,为全社会缅怀烈士、崇尚烈士、学习烈士提供便捷优质高效服务平台。

  民间组织管理局通过网站、公共邮箱等向社会公布社会组织登记等行政审批程序、所需材料及相关材料范本,同时定期在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市民之家窗口向社会公布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和举报信箱及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周村政府网站后台管理系统不完善,信息转移操作会导致前台信息打不开,通过联系信息中心可以帮助解决。

   

   

                                                                                           周村区民政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