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民政局
标题: 周村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000G/2024-542612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5 发布机构: 周村区民政局

周村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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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311日起,至 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周村区民政局联系(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01;邮编:255300;电话:0533-6195401;电子邮箱:zcmz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周村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程序,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周村区民政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212条,其中包括: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机构职能1条,部门会议5社会救助及社会福利80条,养老服务68条,社会组织1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4条,公示公告29条,政协提案5条,人大建议3条,行政执法信息4条,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1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5条,法治政府建设年报1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同比增长100%,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行政诉讼案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4.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优化完善养老服务专栏、社会救助专栏以及社会组织专栏内容,持续公开惠民、利民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1000余人,全年发布信息307条。

5.监督保障方面

明确局长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各科室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定期会商,责任到人;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2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0

0

0

0

0

0

0

 

 

 

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民政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部分公示信息公布相对滞后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力度不足;人员调整后业务培训没有及时跟上等。2024年,区民政局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责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二是加强统筹谋划,局办公室做好牵头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三是在机构改革的基础上,根据民政职能的优化调整进一步规范各项业务公开措施,全面做好民政领域政务公开,不断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区民政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

2.2023年共交办人大建议3条,政协提案5条,已全部办结。

3.按照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区民政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着力加强电话咨询、网络问询等渠道公开,每年组织1次专题培训,在部署安排业务工作的同时对相关公开事宜提出具体要求并督导落实,做到“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务公开就跟进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