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及发布流转指导价格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086B/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9-07 发布机构: 周村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及发布流转指导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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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及发布

流转指导价格的通知

 

各镇(街道)财审统计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推动全区土地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根据省市文件精神,20208月,区委农办制定印发了《周村区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周农委办发[2020]8号),对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日常管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逐步增强其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主渠道作用。二是增强土地经营权流转内生动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土地流转良好社会氛围;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推广党组织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三是强化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发布制度,引导流转双方理性确定流转费用;加强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配套机制建设,降低农地抵押贷款风险;强化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加大专项补贴力度;强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为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提供保障。四是防范化解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坚持稳中求进,保护农户合法权益;加强土地用途管制,防止流转土地非农化;加强社会资本租赁农地监管,防范化解土地流转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经营规模,提高土地规模化经营水平;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利益。

各镇办要认真落实《意见》精神,立足本地实际,统筹做好辖区内土地流转引导和规范工作。2020年底,所有涉农镇办都要建立并落实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定期发布制度,引导流转双方合理定价,防止不合理的要价或压价。各镇办要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报送本年度的新增土地流转面积及流转价格情况,为土地流转管理和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附件:周村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

 

 

周村区农业农村局

202097 

    

周村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

综合考虑全区土地地理位置、肥沃程度、灌溉条件、当地的产业传统以及转入方经营项目等相关因素,对周村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进行综合评估,发布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如下:

一、耕地

(水浇地)

年租金指导价格

年租金指导价格

年租金指导价格

类别(等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类

城镇周边、国省县道边

土质优良,生产设施完善1000-1500/

土质较好,生产设施较完善800-1000/

土质一般,有一定生产设施500-800/

二类

边远地区

土质优良,生产设施完善700-900/

土质较好,生产设施较完善500-700/

土质一般,有一定生产设施400-500/

 

 

 

 

二、丘陵地

(旱地)

年租金指导价格

年租金指导价格

年租金指导价格

类别(等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类

城镇周边、国省县道边

土质优良,生产设施完善600-800/

土质较好,生产设施较完善400-600/

土质一般,有一定生产设施200-400/

二类

边远地区

土质优良,生产设施完善300-500/

土质较好,生产设施较完善200-300/

土质一般,有一定生产设施100-200/

 

 

 

 

说明:以上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均来源于农经部门实地调查统计,年租金价格与市场变化有关,实际工作中应尊重流转双方意愿,本表仅作评估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