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农产品质量“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监测抽查计划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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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086B/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农业农村局 |
2021年农产品质量“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监测抽查计划实施方案
本方案包括蔬菜、食用菌、水果监督抽查计划以及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计划。
一、2021年监督抽查计划
主要监测对象为蔬菜、食用菌、水果。
(一)监测地点
蔬菜、食用菌、水果生产基地、合作社、示范园,农产品种植散户,需涵盖列入周村区农产品质量监管追溯平台的所有农产品种植业态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农产品储藏保鲜地。
(二)监测时间
每季度至少抽检1次,元旦、春节、五一、中秋等重大节日应适当增加抽检频次。
(三)监测品种和数量
监督抽查的样品根据辖区内当季蔬菜、食用菌、水果生产实际选择。全年共抽检300个样品,各镇(街道)抽检数量以抽检通知为准。
(四)抽样要求
抽样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具体负责,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配合,并进行不合格样品确认工作。区检验检测中心派人跟随抽样,抽样时要如实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工作单》一式四联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通知书》一式三联。
抽样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规范》和《农药残留分析样品的采样方法》NY/T789-2004规定执行。
(五)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监测项目为: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克百威(包括三羟基克百威)和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涕灭威亚砜)、毒死蜱、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氰戊菊酯、吡虫啉、腐霉利、水胺硫磷、六六六等16项农药残留。
检测按NY/T 761-2008、NY/T1275-2007规定执行。
(六)判定依据和原则
检测结果根据GB2763-2019进行判定。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七)承担单位
每次抽样任务由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样品检测工作由区检验检测中心具体承担。
(八)检测结果
1、监测结果报送
检测机构要在抽样完成7日内完成检测工作,不合格样品检测结果要及时报区农业农村局,由镇(街道)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结果确认工作。受检单位有异议的,应在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程序按《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结果确认后,任务承担单位于10日内将检测结果和总结分析报告报区农业农村局。
2、总结分析报告内容
(1)监督抽查总体情况。
(2)抽查基本情况。包括抽查农产品品种、样品数量、监测项目、生产基地名称、监测结果等。
(3)监测结果分析
①不同农产品种类农药残留检测结果比较。
②不同抽查环节检测结果比较。
③不同农药检出率和超标率比较。
(4)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5)下一步工作建议。
(九)处罚
经确认确属不合格的样品,由区农业农村局及时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
(十)工作要求
1、抽样人员应认真填写抽样单,由受检单位签字、盖章。如受检单位因故无法签字、盖章的,由当地镇(街道)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依法进行确认。
2、抽样后,样品在区农业农村局或受检单位的协同下,由抽样单位带到制样地点进行制样封存,并由受检单位或区农业农村局确认。
3、检测承担单位要严格遵守方案规定的抽样和检测方法,对农药残留不合格样品要用质谱法进行确认。
4、不合格样品的检测结果一定要由受检生产单位确认。
5、未经区农业农村局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引用或公布检测结果。
二、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计划
(一)监测地点
蔬菜、食用菌、水果、粮食生产基地、合作社、示范园,农产品种植散户,需涵盖列入周村区农产品质量监管追溯平台的所有农产品种植业态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农产品储藏保鲜地。
(二)监测时间
每季度至少抽检1次,元旦、春节、五一、中秋等重大节日应适当增加抽检频次。
(三)监测品种和数量
监督抽查的品种为芹菜、韭菜、豇豆、菜豆、生姜等蔬菜,食用菌,草莓、苹果、梨、桃子、猕猴桃、葡萄等水果,小麦、玉米等粮食。全年抽样数量1300个,各镇(街道)抽检品种和数量以抽检通知为准。
(四)抽样要求
由区农业农村局委托区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抽样,被抽样主体、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配合检测机构抽样。抽样时,被抽样主体提供农产品的《生产记录》,选取处于收获期的蔬菜、食用菌、水果、粮食等农产品。
(五)检测方式及项目
检测采用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进行,检测项目为有机磷及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检测结果是否合格由仪器自动判读并打印。
(六)结果报送
1、检测结果报送
检测机构抽样后应尽快检测,不合格样品检测情况要及时报区农业农村局。每次检测结束后要及时将监测结果和总结分析报告以文件形式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上报区委、区政府并通报各镇(街道)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
2、总结分析报告内容
(1)检测基本情况。包括检测镇(街道)、检测品种、样品数量、检测项目、抽样地点名称、检测结果等。
(2)被抽样地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总体情况。
(3)检测结果分析。
①检测镇(街道)结果比较。
②不同农产品种类农药残留检测结果比较。
③不同类农药检出率和超标率比较。
④不合格样品溯源情况。
⑤检测发现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⑥对策、措施或建议。
(七)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对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区农业农村局迅速进行追溯处理,及时跟进监督抽查,依法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严肃查处,并将处理情况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