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关于《周村区“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专家论证报告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086B/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2-19 发布机构: 周村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周村区“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专家论证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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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村区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专家论证报告

 

按照《周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周政发〔201857号),现将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周村区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论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家论证组织情况

周村区农业农村局根据《规划》内容要求,于20221219日,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论证。专家领域涉及财政、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行业领域,邀请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等共计9名专家参与专家咨询论证。会上,与会专家认真论证分析,各抒已见。

二、专家论证主要内容

根据《规划》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的需要,本次专家重点对《规划》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进行论证研究论证。

三、专家论证情况

(一)论证结论

专家组听取了《规划》起草单位的汇报,审阅了成果资料,进行了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规划》科学先进、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同意《规划》通过评审。

(二)基本评价

1必要性

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第一个五年。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加强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全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加快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2可行性

此次《规划》的起草,主要依据《淄博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淄政发〔20223号)和《周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周政发〔2021 41号)的规划内容,结合我区发展实际,制定了目标、措施和项目。

3科学性

《规划》出台是为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全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重点规划了5个片区,并围绕全链增效、数字赋能、绿色生产、农文旅融合、强基善治和政策衔接六大工程的实施,从全面振兴即五大振兴层面做出了规划设计,是指导全区农业农村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同时,《规划》充分征求了各镇办,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等24个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出台的时机和条件都已经成熟。

(三)修改意见

各专家对《规划》内容基本认可,未提出修改意见。

特此报告。

 

 

 

周村区农业农村局

202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