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进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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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086B/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31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农业农村局 |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进展情况表 |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牵头 单位 |
配合 单位 |
目前销号情况 | 备注 |
D2SD202108310060 | 淄博市周村区王庄镇大史村,有一个养猪场,养殖场距离居民家不足10米,养殖4800头左右,手续不齐全,在环保设施不达标的情况下就开始养殖,已经半年多,产生严重异味,有臭水渗出,曾经存在偷排污水的情况,现在管子已经撤了。村民曾经要求查看企业手续,经营者称有手续,但无法出示。2021年4月已经反映过,一直未解决。 | 9月1日,淄博市组织周村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养猪场为山东鸿业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养猪项目,位于周村区王村镇大史村,该村于2013年搬迁至王村集中居住区,但剩余1户居民未随村搬迁,位于山东鸿业畜牧科技有限公司东10米处。山东鸿业畜牧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手续齐全,并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养猪项目于2020年7月配套建设了自动喷淋、污水池、储粪池、干湿分离机等环保治污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使用。养殖废水经场内沉淀、发酵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未发现臭水渗出及偷排污水迹象。但在实际养殖过程中,因距离该住户较近,存在影响其生活质量的情况。 经过周村区积极协调,该住户与王村镇政府达成一致,目前已顺利搬迁。 |
周村区督导项目单位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加强各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及时清理舍内粪污,保持场内外干净卫生,每天在舍内和养殖区域周边喷洒生物除臭剂,减少异味。 | 王村镇 | 区农业农村局 | 已完成整改、准备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