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6)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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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086B/2025-555507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2-10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农业农村局 |
按照《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要求,现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6)问题涉及我区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畜禽养殖粪污处置不规范。
二、整改目标
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思路,以资源化利用为主要方向,指导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维持在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
三、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对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按照《山东省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等要求,指导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的安装及提档升级,规范运行处置畜禽粪污;二是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宣传引导,分别在南郊、北郊、王村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会,入户发放《山东省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技术指导意见》、《粪污处理设施安全管理宣传图》等材料,引导养殖户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合规就近还田利用;三是加强部门沟通,开展常态化检查指导工作。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镇办等相关部门对养殖场(户)开展常态化检查指导,避免养殖粪污溢流、违规倾倒等问题发生。
四、完成情况
我区针对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6(畜禽养殖粪污处置不规范)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全面排查,指导养殖场(户)规范处置畜禽养殖粪污,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周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自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24日。
联系电话:6195358
邮箱:zcqxmsyjsck@zb.shandong.cn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