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4797) 自我验收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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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086B/2026-557224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3-20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农业农村局 |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4797)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近日,淄博市周村区大街办事处辖区内(原灵丰学校附近)的山东宝洁市政环卫公司周村项目部的院子西侧树林内圈养了2只羊,存在异味扰民问题,粪便被雨水冲刷,污染河道,要求挪走该处动物。
二、办理和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一是责令该养羊户将喂养在此处的羊挪走,并确保以后不再在此处养殖,立即对饲养工具和羊粪进行清理,确保不产生异味、羊粪不被冲入河道;二是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加强巡查检查,强化环境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清理区域卫生,确保不再养殖动物。
我区承担的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4797)整改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成。
四、验收情况
2026年3月19日组织开展自我验收,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2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致电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6195358。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