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周农字〔2024〕45号 签发人:李民
对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田强、邓吉连、朱秀军、徐士雁、李勇、蔡娟、房麟庭、周国庆、孙彦臣、王洪泉代表:
您提的《关于发展壮大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关心。近年来,我区深入推进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强化党支部政治引领功能,充分利用合作社联结群众、发展产业优势,通过股份合作、规模经营等方式,建立起集体和群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有效的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
一、细分问题推整改,促进合作社规范提质。2023年,区委组织部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开展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重数量轻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全面摸排,印发《关于对部分村党组织领办合作处置规范的通知》,因社施策,分类整改,对合作社成立数量不做要求,切实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提质增效。
二、加强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合作社示范带动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的九条政策措施》,鼓励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创建各级示范社,进一步发挥示范社的引领带动作用,形成良性竞争共同进步,目前共创建区级以上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示范社21家。同时,鼓励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产业,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承担农业项目,重点对区级以上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给予补助,为示范社落实了一定的项目资金支持。
三、建设辅导员队伍,提升合作社运营水平。加强区镇辅导员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制度,聘任区、镇在从事合作社工作的相关负责同志,纳入辅导员人才库队伍,录入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库录,采取定期走访巡查等方式,对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民主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给予指导。结合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2024年培训高素质农民200人,培训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带头人(含合作社管理人员、基层农经管理人员)80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农机手(含农村妇女人才、农业龙头企业等专项培训)等120人,有效提升了村党组织管理人的技术、经营水平。
四、规范工作机制,保障合作社运行高效。加强对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进行监管和指导,从规范财务、促进健康运行方面进行引导,积极宣传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报表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为进一步推进全区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规范发展,规范财务行为,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财务管理的通知》,规范财务管理,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积极吸收采纳您的建议,对合作社加强监管,加强加大对合作社的支持和指导力度。
一是加强对上争取。用更多资金支持合作社发展,并针对全区的各类特色农产品,尝试引入多条深层加工线,将其以租赁的方式租赁给农村合作社组织,为农村合作社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物质保障。
二是增派农村合作社辅导员,指导合作社的日常工作。充分利用辅导员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推进示范合作社创建活动,强品牌兴产业,引导促进农村合作社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营销、全程化服务、民主化管理,做大做强特色经济产业,提升农村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同时,注重发挥指导员模范作用,有效带动社员与农户、农户与农户联系帮带活动,引导群众加入农村合作社,提高农民社会化组织程度,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
三是加强监管,规范合作社财务账目。针对业务能力较弱的合作社,常态化开展内部财务检查,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以各级审计、巡视巡察为契机,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合作社财务检查、审计督查等,逐步提升合作社风险防控水平。
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对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继续关心、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中共周村区委组织部 周村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7日
(联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林晓勇,联系电话:6195576)
(可以公开)
抄 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