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周村区扶贫办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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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086B/2020-511385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3-27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扶贫办 |
为进一步加强教体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方式,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切实做到精准扶贫、法治扶贫、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政务信息都必须公开);
2、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合法、真实、便民、及时”的原则;
4、坚持“谁制作、谁更新、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
(二)加强扶贫领域重点信息公开。在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大扶贫工作格局背景下,要加强扶贫机制与扶贫对象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政务公开工作。力求在改革推进扶贫项目审批、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源整合和扶贫资金项目审计监督等信息公开上取得新突破。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
(三)政务信息公开事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做到完整有效、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使社会公众应知尽知。以上内容属于国家秘密或工作保密事项的文件,在保密期限内不得对外公开。
三、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一)信息公开的方式: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以区政府网站为主要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信息公开。
(二)信息公开的程序:各科室应公开的信息,由各科室准备或起草,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主要领导审阅后,由办公室统一向外发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相关信息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明确专人负责。要认真分解、落实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关制度和保障措施。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落实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分工负责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办公室承担政务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各科室协同配合。
(三)强化督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措施及时加以解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