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村区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发〔2013〕1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3-None
成文日期
2013-01-12
发文日期
2013-01-13
有效性
废止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周村区2013年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各大企业,驻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现将《周村区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2日
周村区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3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体制、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实现一个目标
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和影响恶劣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各项控制指标全面下降。
二、落实两大责任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精细化管理,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和职业危害治理等措施落实到位。强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在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全部参加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二)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进一步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各级各部门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单位的监管范围、监管重点,达到“明职责、求有效、保落实”目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充分发挥区安委会及各专业安委会的综合协调作用,每月组织开展集中检查、督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三、推进三项体系建设
(一)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完善以110、119、122、120以及安监、环保等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消防队伍作用,建立与公共应急救援资源相补充的区域化、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开展预防性检查和应急救援技术服务。提高应急救援技术装备水平,加强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增强事故应对处置能力。
(二)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认真总结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经验,完善考核目标体系、方式方法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作为单位和个人评选先进、优秀、劳模以及干部职务晋升的重要指标。
(三)推进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强力推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责任,认真做好审核、审查、验收和备案工作。深入开展职业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继续在木制家具、建材、冶金等重点行业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
四、抓好四个重点
(一)抓好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强化思想作风整顿,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规范监管执法工作,使专家检查、执法监察、事故调查处理规范化。建立并落实好驻厂安全监督员制度,完善驻厂安全监督员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机制,明确驻厂安全监督员应当履行的职责、应尽的义务以及必须遵守的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驻厂安全监督员的管理,切实发挥好驻厂安全监督员的安全“防火墙”作用。
(二)抓好安全生产科技建设。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推广利用安全可靠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淘汰不安全的生产装置。在高危行业全面推行和安装自动化控制、安全联锁装置,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新建危化品建设项目必须安装自动化控制和安全联锁装置。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更新,提高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系统,整合安全生产信息资源,拓展系统监控功能,扩大安全监控范围,逐步将运输企业、建筑工地、压力容器(管道)安全监管纳入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实现联网联控,推动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三)抓好安全生产专家管理。进一步充实多专业、高水平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健全安全生产专家信息库,建立完善专家工作机制,设立专家服务保障专项资金。拓展安全生产专家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渠道,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许可审查、三同时审查验收及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中的作用,为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四)抓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区安监局牵头,区检察院、区总工会、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等单位参加的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每一起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属地政府、监管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五、加强五项措施
(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以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为抓手,科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组织指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投入,积极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活动,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落实作业票证管理。全面开展安全班组创建活动,加强企业基础生产单元的现场管理和岗位管理,实现全员、全时制、全过程的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逐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非煤矿山领域,加大防范大事故“七不准”措施的实施力度,加快视频监控、人员定位和应急通讯三大系统建设。危险化学品领域,督促企业制定和完善收、储、装、卸、运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推进化工企业专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道路交通领域,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和营运驾驶人员从业资格关,强化对挂靠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查处超载、超员、超速和非法载客行为。烟花爆竹领域,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建材领域,以煤气发生炉防泄露、防中毒为重点,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的建立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煤气发生炉使用维修的监督检查。建筑领域,以防坍塌、防高处坠落事故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和施工过程中的“三违”行为。消防领域,以人员密集场所、专业市场、高层和地下建筑为重点,持续组织排查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等隐患。特种设备领域,突出抓好压力管道、吊车行车、电梯锅炉等设备的动态监管、检测评估,严厉打击超期使用、带病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机械、纺织、电子等领域,抓好起重机械装备及防火、防电、防职业危害的安全保障性专项整治,有效提升防范事故能力。
(三)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部门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全面构建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机制。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级各部门“打非治违”职责,实施联合执法,提高工作实效,切实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严格问责工作机制,把“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的轨道,推动“打非治违”工作扎实、持久、有效开展。
(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企业自查自纠、政府严格监督、执法督促整改”的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坚持“企业自查、部门专查、专家协查、政府督查”相结合,坚持“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突击复查、明查暗访”相结合,抓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重大活动,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隐患的动态情况,着力在隐患排查的力度、深度和广度上实现新的突破,确保企业自查自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分级监管、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提升超前预防和掌握安全生产主动权的能力。
(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针对不同岗位开展经常性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突出抓好新员工、转岗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体系,充分发挥培训机构作用,实施“送教上门”,强化企业全员培训。严格实行培考分离,规范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建立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网络、公益广告和宣传栏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自防自救常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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