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2012年部门单位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区各大企业:

为全面完成2012年及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节能工作实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落实部门单位节能目标任务的重要性

2011年,全区上下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节能工作决策部署,积极落实部门节能目标任务,思想不动摇、工作不松懈、力度不减弱、步伐不放松,着力推进转方式调结构,促进老工业区转型升级,全区万元GDP能耗降低3.8%,圆满完成了各项节能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二五节能工作的良好开局。但也要看到,我区产业结构偏重、能耗增长过快、节能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仍然存在。全区节能工作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任务依然艰巨。2012年是我区节能工作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市政府下达我区的节能目标为万元GDP能耗降低3.7%以上。完成这一目标必须继续严格落实部门单位节能目标责任制,实行节能工作一岗双责考核,努力发挥政府机关在节能降耗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节能工作作为强化生态文明、加快内涵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切实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圆满完成2012年和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

二、明确责任,落实部门单位节能目标任务

)区发改局节能目标任务

1、认真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推进工业项目向产业园区集中。

2、根据《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要求,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时,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建立项目管理档案。

3、组织实施国家重点节能工程,积极争取国家节能项目,加强项目建设跟踪管理,确保建设项目按期竣工投产。

4、培育碳减排交易市场,构建碳减排和碳交易的实施机制。

5、按要求严控六大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

6、第三产业增加值(现价)比重比2011年有所提高。

7、做好本单位节水、节电等工作。

)区经信局区节能办节能目标任务

1、将全区节能目标合理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单位。组织对各部门单位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2、按照《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要求,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在对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时,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建立项目管理档案。

3、按要求严格控制六大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

4、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新增能耗要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5、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区重点节能工程,加强项目建设跟踪管理,确保建设项目按期竣工投产。

6、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节能低碳行动,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备案制度,积极推行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7、加强工业节能管理。加快推进工业领域余热余压和循环系统节能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能效对标等节能新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扩大实施范围。

8、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落实年度节能监察计划,对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淘汰落后产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9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完成既定的主要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率和清洁生产审核任务指标。

10、落实太阳能集热补贴政策,支持学校安装太阳能集热系统。

11、深化节约型城市创建活动,协调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交通、商贸、公共机构等六大领域节能。

12、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等活动,加大节能降耗宣传力度,组织节能培训,加快推行能源管理师制度。

13、做好本单位节水、节电等工作。

(三)区教体局节能目标任务

1、组织开展学校节能低碳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促进学校节能减排。

2、完善教育系统节能管理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节能管理机制,明确节能管理机构,加强监督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促进学校节能。

3、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学校的照明、锅炉等用能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加快推广学校适用的节能技术产品。组织开展学校光亮工程,推广普及高效照明产品,创建一批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示范学校。鼓励学校安装太阳能集热系统。

4、加强节能教育培训。将节能知识纳入教育与培训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学生节能意识,倡导节约型绿色消费方式。

5、做好本单位节水、节电等工作。

(四)区科技局节能目标任务

1、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

2、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落实节能技术研发资金,实现节能技术研发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逐年增加。

3、组织实施节能科技增效工程,鼓励支持新能源及节能技术研发、推广。

4、做好本单位节水、节电等工作。

(五)区财政局节能目标任务

1、按照政府节能目标要求,落实好节能专项资金。

2、加强节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做好财政补助资金的落实,确保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3、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扩大节能产品采购覆盖范围。

4、加大对节能减排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确保节能技术研发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逐年增加。

5、做好本单位节水、节电等工作。

(六)区住建局节能目标任务

1、积极发展绿色建筑,从规划、法规、技术、标准、设计等方面全面推行建筑节能。

2、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完成既有建筑改造目标,协调改造供热老旧管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和能耗定额管理。

3、大力推进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提高标准执行率,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95%以上。

4、促进墙材革新和建筑节材,积极发展应用节能利废型新型墙体材料。

5、完成公共建筑节能目标,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完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推动节能改造与监管。研究建立建筑使用寿命周期用能管理制度。

6、推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广使用新型节能建材和再生建材,继续推广散装水泥。新建建筑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完成15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目标任务。

7、抓好民用建筑领域建筑节能工作。

8、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提升现有设施。

9、做好本单位节水、节电等工作。

(七)区交通运输局节能目标任务

1、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出台并实施交通运输节能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交通节能示范项目。

2、完成交通运输行业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

3、科学合理配置各种城市交通资源,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不断深化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推广公路甩挂运输,按计划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

4、加速淘汰老旧汽车,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

5、探索调控城市机动车保有总量,积极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推动新能源和清洁燃料汽车的开发应用,鼓励居民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

6、大力发展城乡一体的公交事业,支持乘用公共交通,提倡绿色出行。

7、抓好民用领域交通运输有关节能工作。

8、做好本单位节水、节电等工作。

(八)区农业局节能目标任务

1、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大力推广节电、节油农业机械,搞好农业节水、节肥、节药等资源节约技术推广。

2、加快淘汰老旧农用机具,推广农用节能机械及设备。

3、继续推行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沼气,建设农村秸秆气化工程,加强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4、积极开展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示范工作,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提高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和化肥利用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5抓好农村节能减排专项行动,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6、做好本单位节水、节电等工作。

(九)区水务局节能目标任务

1、完成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年度降低目标。

2、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取水量、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分别下降2.09%以上。

3、积极推广中水回用,落实工业节水措施,加快污废水资源化进程;广泛采用分质供水、科技节水、水平衡测试等手段,努力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严把节水器具准入关,在城市大力推广使用节水器具。

4、完善水资源消耗统计制度,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全社会取水量、农业取水量和节水灌溉率等指标的统计公报工作。

5、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

6、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节水技术推广工作,积极推动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

7、抓好民用领域有关节水工作。

8、做好本单位节水、节电等工作。

(十)区商务局节能目标任务

1、落实商业和民用领域节能措施。在零售业等商贸服务业开展节能减排行动,加快设施节能改造,严格用能管理,引导消费行为。宾馆、商厦等要严格执行夏季、冬季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在居民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家电、照明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过度包装,抑制不合理消费。

2、认真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严格控制两高产品出口,对企业引进国外先进节能机电设备和技术的,在办理进口许可时予以优先考虑;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两高行业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前置审批,对手续不完备的项目,不予颁发批准证书。

3进一步推进商贸领域节能,逐步取消宾馆酒店行业一次性日用品,加大商品过度包装的治理力度,实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

4、加强商业企业、酒店宾馆能耗计量统计和管理,制定实施商业企业、酒店宾馆能耗定额标准,鼓励应用高效空调、楼宇能源管理系统等节能技术产品。鼓励商场销售节能型商品。推动宾馆和酒店使用节能燃气灶具。

5、做好本单位节水、节电等工作。

(十一)区卫生局节能目标任务

1、组织开展卫生系统节能低碳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医院等大型场所节能。

2、做好本单位节水、节电等工作。

(十二)区环保分局节能目标任务

1、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扩大产能。

2、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保监督检查,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违规建设的项目,依法予以查处。

3、强化环评按程序审批制度和向社会公布制度。

4、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要求,坚决关停高排放、高污染的土小企业,重点抓好化工、建材、冶金、造纸等行业的污染治理,全方位推进污染减排。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

5、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管理工作,强化脱氮除磷,大力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加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综合治理。

6、实行电力、钢铁、造纸、印染等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7、全面推进清洁生产示范,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能源消耗。发布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公布清洁生产强制审核企业名单,实施清洁生产示范工程。

8、加强与有关国内外组织在节能环保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加大推广力度。

9、逐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市场,研究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指导意见。逐步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建立自愿减排机制,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10、做好本单位节水、节电等工作。

(十三)区统计局节能目标任务

1、每季度公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指标;每半年公布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指标;每半年调度重点用能工业企业产品能耗等指标,通报分行业综合能耗情况;每半年公布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等指标。

2、建立健全能源统计、监测体系,实施全区万元GDP能耗指标半年核算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及各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消耗情况。

3、加强能源统计核查和监测,每季度对全区及重点耗能企业能耗指标进行监测分析

4、认真执行区域能耗总量控制制度,严格落实节能降耗预警调控和新增能耗预告预警制度。

5、做好各项节能指标的统计,确保全面准确反映我区节能工作水平。

6、加强能源统计能力建设,充实能源统计力量,组织开展统计培训。

7、按要求做好六大高耗能行业分类统计,按季度公布六大高耗能行业产值(现价)占地区工业总产值比重指标。

8、做好本单位节水、节电等工作。

(十四)区妇联节能目标任务

1、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城市的意见》(淄政发〔200929号),开展节约型城市系列创建活动,牵头做好创建节约型社区(家庭)工作。

2、组织开展社区节能低碳行动,抓好节能低碳行动示范社区建设。

3、做好本单位节水、节电等工作。

(十五)区物价局节能目标任务

1、落实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价格政策,对高耗能行业中经相关部门确定为限制类、淘汰类的企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

2、对确定为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省、市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价格政策。

3、按照国家、省、市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部署要求,理顺煤、电、油、气、水、矿产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关系。积极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4、深化供热体制改革,按要求推行供热计量收费。

5、做好本单位节水、节电等工作。

(十六)区国税局节能目标任务

1、清理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查处对两高项目和企业违规减征、免征所得税和其他税收优惠的行为。

2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及购置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等节能减排优惠政策。

3、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的调研分析,建立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机制。

4、做好本单位节水、节电等工作。

(十七)周村地税分局节能目标任务

1、清理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查处对两高项目和企业违规减征、免征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地方税收优惠的行为。

2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及购置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等节能减排优惠政策。

3、做好本单位节水、节电等工作。

(十八)周村质监分局节能目标任务

1、分类制定和完善与节约型社会建设相关的标准及其配套实施办法。

2、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严格落实配备计量器具要求,推行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组织开展能源计量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和城市能源计量示范建设。

3、推进节能产品认证和监管工作,与区节能主管部门联合做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4、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地方标准提升工程。组织落实《淄博市2011-2015年重点产品能耗定额》。积极推动能效标识备案管理工作。开展能效标识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督促列入能效标识目录产品的生产企业做好能效标识的备案和使用工作。

5、做好本单位节水、节电等工作。

(十九)淄博供电公司周村客户服务分中心

1、加快淘汰高耗能变压器等落后电力设备,推广节电新技术新产品。

2、配合区节能主管部门搞好全区工业用电情况调度分析,严格控制六大高耗能企业用电需求。

3、做好本单位节水、节电等工作。

三、加强调度考核,严格实行问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节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节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推进力度。要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制定分阶段目标方案,并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分析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调度分析。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向区政府节能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区节能办要加强对各部门单位落实节能目标责任情况的调度分析,及时向区政府报告情况并提出建议。

(三)加强责任考核。实行严格的节能目标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各部门单位要在20121210前,对2012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区政府节能办。区政府节能办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考核建议报区政府。区政府对各部门单位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予以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交区考核办。对节能目标任务完成好的部门单位将按照《周村区节能表彰奖励办法》(周政办发[2009]20号)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部门单位将实行节能一票否决

 

 

 

 

O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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