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孙兆忠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任〔2012〕4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2-None
成文日期
2012-09-21
发文日期
2012-09-22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孙兆忠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孙兆忠为周村区林业局局长;
高书欣为周村区市容环卫管理局局长;
免去:
孙永胜的周村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高书欣的周村区林业局局长职务;
姚长福的周村区市容环卫管理局局长职务。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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