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发〔2012〕73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3-None
成文日期
2012-11-19
发文日期
2013-11-20
有效性
废止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驻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确定对区政府领导成员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陈思林区长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国税、地税、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
于军副区长协助陈思林区长负责区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分管财政、国税、地税、审计、监察工作;分管政府办公室、调研、法制、发展和改革、区域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商务、招商、外事侨务、统计、经济开发区方面的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
刘长民副区长协助陈思林区长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分管工业经济和信息化、科技、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业经济园区方面的工作,协助于军副区长负责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负责金融、证券、保险、供电、质监、通信工作;负责联系工会、科协、工商联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
耿玉河副区长分管服务业、民政、交通运输、兵役、物价、粮食、供销、商业、物资、残联、服务业经济园区方面的工作;负责工商行政管理、公路、盐务、石油工作;负责联系共青团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
王怀志副区长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环卫、房管、园林绿化、人民防空、旅游方面的工作,分管周村古商城管委会工作;负责规划、住房公积金、邮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
王星副区长分管公安、司法、国家安全、民族宗教、信访、应急管理、农业、水务、林业、农机、农业综合开发、畜牧兽医、蔬菜、气象、档案、史志方面的工作,负责交警、消防、烟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
李寅萍副区长分管教育体育、文化新闻出版、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台湾事务、红十字会方面的工作;负责广播电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联系妇联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
孙爱吉同志协助王星副区长分管信访工作,主持区公安分局全面工作。
齐勇同志协助刘长民副区长分管工业项目、协助耿玉河副区长分管服务业项目方面的工作。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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