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1年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意见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各大企业,驻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要求和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促进我区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1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加快林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林业作为一项重要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生态建设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快林业发展,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又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举措,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加快建设富而强、精而美的幸福周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区建设大局出发,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把当前的造林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推进全区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明确任务及要求,全面抓好落实

(一)总体目标

全区确保新增合格造林面积5600亩,林业育苗1000亩。

(二)重点工程任务

1、森林围城工程

1)中心城区大外环绿化工程:在张博路附线北延周村段完成0.6公里长、每侧35米宽的高标准绿化林带建设任务。

2)完成大街街道以及大街街道和平村、北郊镇黑土村、南郊镇樊家村等3个村环村镇绿化任务。

22011年长江防护林建设工程:在王村镇、南郊镇、北郊镇、城北路街道等4个镇(街道)完成造林5600亩。

3、产业振兴工程:采用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等多种模式,发展林下经济1000亩。

4、骨干道路绿化工程:完成济青高速公路、张博路附线、正阳路南延两侧林带的养护任务,做到林带内基本无病虫害、无杂草、无种植高秆作物现象。

5、村镇绿化美化工程:按照省村镇绿化美化标准,将城北路街道办事处陈桥村、北郊镇白寨村、王村镇栗家村及南郊镇杜家村、郭家村等5个村建成高标准绿化示范村。

6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完成林木病虫害防治任务,确保有虫不成灾。

7、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对照分解指标,全面完成区级规划编制工作。

8、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任务,积极推进配套改革,落实促进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具体要求

为确保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扎实有效开展,根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规定:凡年满十一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都要承担义务植树任务。结合我区实际,今年我区继续实行城乡挂包的办法,每个适龄公民义务植树3-5株。根据《关于巩固绿化成果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决定》(淄政发〔199582号文件)和《关于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加快实施环城绿化工程的通知》(淄政发〔2000140号文件)要求,催化剂、兰雁、宏信等13个单位参加市、区重点绿化工程绿化(见附件2),其他参加农村义务植树的单位由区林业局负责安排(见附件3)。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植树活动,自愿以缴纳绿化费形式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必须向区绿委办(设在区林业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缴纳绿化费,并由区绿委办安排专业队代为履行义务。绿化费由区绿委办统一收取,其他任何单位都无权收缴义务植树绿化费。收费标准按当地2个劳动工日计算,每人20元。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造林绿化工作,将其摆上更为突出的位置,从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形成合力,保证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力量集中,组织实施有力,建设成效明显,按时足额完成植树任务。为确保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区政府将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参加区重点绿化工程的单位签订2011年绿化目标责任书,将植树任务层层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具有法定性、公益性和义务性,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使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有关精神进家入户。要不断提高全区人民的法制意识、绿化意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真正形成全区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职能,加强管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造林绿化现场,加强技术指导,把好造林质量关。各植树单位要严格按照造林规划要求,抓好苗木、挖穴、浇水等关键环节,提高造林绿化质量、成活率及保存率。今年各部门、各单位所植树木继续实行包片、包苗、包栽、包活、包管理、包成林六包责任制,确保栽植一片,成活一片,巩固一片。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林力度,加强林地、林木的保护管理,严厉打击毁林采石、开矿、开荒等各种毁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造林成果。

(四)落实政策,健全机制。探索实行分类管理,逐步建立起比较稳定的林业投入机制。深化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对由集体统一经营的公益林,要保持原有经营方式稳定不变,按照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原则,通过均股均利的形式,明确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通过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初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督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五)加强督查,确保质量。加强督查是确保造林绿化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区政府将成立督查组,对全区造林绿化和义务植树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督导。植树造林结束后,由区绿委办组织检查验收。对不符合造林标准要求、林木成活率达不到85%的单位,视为没有完成任务,累计增加到下一年植树任务;对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由区绿委办收缴绿化费;对完成任务的单位或缴纳绿化费的单位,如实填写义务植树登记簿,予以确认。连续两年未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依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除追缴绿化费外,再进行罚款。对不履行处罚规定的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分配任务的单位应主动与区绿委办取得联系,自觉履行植树义务或缴纳绿化费。

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联系电话:6195119

附件:12011年全区林业生产任务明细表

      2、全民义务植树区重点绿化任务分配表

      3、全民义务植树任务分配表

 

 

 

 

 

 

 

O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11年全区林业生产任务明细表

 

       项目

单位

造林面积

(亩)

中幼林抚育

(亩)

育苗

(亩)

经济林产量

(万公斤)

义务植树

(万株)

高标准绿化

示范村

王村镇

2000

2000

50

150

20

1

南郊镇

1800

2000

300

270

20

2

北郊镇

1540

2000

600

120

8

1

城北路街道

260

500

50

60

2

1

合 计

5600

6500

1000

600

50

5

 

 

附件2

全民义务植树区重点绿化任务分配表

绿化区责任单位

植树任务

(株)

植树

地点

植树完成时间

造林规格

(M)

栽植树种

树穴标准

CM

树苗规格

淄博兰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316

430

1×2

蜀桧、侧柏、黑松

60×60×60

高度>2m

中国石股份有限公司催化剂齐鲁分公司

4776

430

1×2

蜀桧、侧柏、黑松

60×60×60

高度>2m

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816

430

1×2

蜀桧、侧柏、黑松

60×60×60

高度>2m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有限公司

1624

430

1×2

蜀桧、侧柏、黑松

60×60×60

高度>2m

山东多星电器有限公司

2412

430

1×2

蜀桧、侧柏、黑松

60×60×60

高度>2m

金堆城钼业光明(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1840

430

1×2

蜀桧、侧柏、黑松

60×60×60

高度>2m

山东省第一劳教所

3200

430

1×2

蜀桧、侧柏、黑松

60×60×60

高度>2m

山东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6328

430

1×2

蜀桧、侧柏、黑松

60×60×60

高度>2m

山东三金玻璃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392

430

1×2

蜀桧、侧柏、黑松

60×60×60

高度>2m

山东凤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08

430

1×2

蜀桧、侧柏、黑松

60×60×60

高度>2m

淄博齐鲁焊业有限公司

1340

430

1×2

蜀桧、侧柏、黑松

60×60×60

高度>2m

淄博大染坊丝绸发展有限公司

7312

430

1×2

蜀桧、侧柏、黑松

60×60×60

高度>2m

淄博嘉周热电有限公司

1948

430

1×2

蜀桧、侧柏、黑松

60×60×60

高度>2m

区绿委办联系电话: 6195119  6816668

 

附件3

全民义务植树任务分配表(一)

单位名称

植树任务(株)

单位名称

植树任务(株)

单位名称

植树任务()

大班子办公室

及党群部门

 

区司法局

55

农业部门

 

区委办公室

116

周村交警大队

310

区农业局

145

区人大办公室

88

周村消防大队

55

区水务局

260

区政府办公室

188

发改、科技、人事等部门

 

区水资办

65

区政协办公室

76

区发改局

148

区农机局

115

区纪委办公室

88

区物价局

55

畜牧兽医局

75

区人武部

44

区经信局

135

蔬菜

35

区委组织部

80

区安监局

70

农业开发办

20

区委老干局

25

区商务局

50

气象局

30

区委宣传部

 

科技局

60

教育系统

 

区委统战部

20

区统计局

35

区教体局

292

区直机关工委

 

区人社局

205

区体育管理中心

145

区总工会

 

财贸部门

 

周村一中

455

团区委

25

区财政局

260

周村二中

550

区妇联

25

区贸易局

40

周村三中

480

区科协

30

区审计局

128

实验中学

1005

区委党校

28

区粮食局

175

实验学校

645

工商联

16

城建交通等部门

 

职业中专

750

区档案局

28

建局

128

教师进修学校

135

区信访局

70

城管执法局

155

特教中心

80

区党史办

25

园林局

370

市南路小学

225

区干休所

25

房管局

615

北门里小学

409

政法部门

 

人防办

75

中和街小学

245

区委政法委

55

区交通运输

150

新建路小学

225

区法院

420

环保分局

228

凤鸣小学

255

区检察院

292

区环卫局

265

城北中学

250

公安分局

1445

区市政公司

415

萌水中学

370

区绿委办联系电话:6195119  6816668

全民义务植树任务分配表(二)

 

单位名称

植树任务(株)

单位名称

植树任务(株)

单位名称

植树任务()

南郊中学

380

穗丰农药化工公司

630

周村贸易中心

50

北郊中学

360

淄博红旗印刷厂

700

周村供销宾馆

50

王村中学

450

淄博洁彩软版印刷公司

170

周村中和街宾馆

50

实验幼儿园

110

周村化工设备总厂

305

淄博华王酿造公司

245

淄博六中

995

周村供销公司

20

垂直管理部门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

420

山东威尔斯通钨业有限公司

440

区国税局

610

淄博职业学院

4240

鲁元电子有限公司

610

周村地税

336

卫生、文化等部门

 

淄博惠业铝品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1000

周村工商分局

875

区卫生局

88

商业系统

 

周村质监分局

252

区文化新闻出版

125

区商业集团

50

周村规划分局

40

区旅游局

56

淄博金百盛商贸有限公司

1750

周村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105

区医院

1355

周村大力餐饮有限公司

65

周村国土资源

248

区二院

555

周村万隆商厦

120

周村广电中心

140

区妇幼保健院

290

周村嘉美百货

140

广电天网视讯有限公司周村分公司

90

区卫生防疫站

300

周村糖酒站

140

周村公路分局

680

区医保处

20

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

748

周村烟草专卖局

125

区民政局

165

清馨斋有限公司

35

淄博供电公司周村供电部

445

区军干所

40

供销系统

 

邮政局

170

区爱卫办

10

供销联社

30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淄博市周村分公司

360

区人口计生局

115

周村华龙盐业公司

280

山东移动通讯周村分公司

105

市中医院

1550

周村金桥商厦

120

街 道

 

解放军第148医院

2590

周村金富林商贸

120

大街街道

144

区残联

30

周村土产公司

315

丝绸路街道

188

经贸系统

 

周村资璐源公司

35

永安街街道

140

区绿委办联系电话:6195119  6816668

 

全民义务植树任务分配表()

 

单位名称

植树任务(株)

单位名称

植树任务(株)

单位名称

植树任务()

青年路街道

196

淄博大力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510

恒星集团周村电镀厂

145

金融、保险机构

 

淄博飞狮巾被有限公司

1616

金荣达实业公司

35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村支行

585

淄博众晶巾被有限公司

4432

淄博市丝绸公司

10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村支行

515

淄博海润丝绸发展有限公司

2784

淄博商厦周村购物广场

35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

110

山东天福制药厂

980

齐林超市

19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

150

淄博爱斯特织造有限公司

1925

淄博奥德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60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村支行

525

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600

淄博嘉周化工有限公司

400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村支行

480

山东林克森氨纶有限公司

280

山东玉兔食品有限公司

530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周村支行

60

山东维尔纺织集团

5732

银座商城

895

中信银行淄博周村支行

100

淄博恒业运输公司

630

肯德基周村分店

7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周村区支行

120

周村第一建筑公司

845

周村农机公司

245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周村支公司

350

西铁城淄博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1135

周村自来水公司

635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淄博周村支公司

105

济铁五公司

420

周村火车站

840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王村营业部

35

周村装卸作业所

245

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

105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周村支公司

700

周村区长途汽车站

290

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1200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淄博周村支公司

105

淄博公共汽车公司周村分公司

590

淄博王村特殊耐火材料厂

270

平安保险周村支公司

84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石油分公司

1235

596

王村镇

宝山

泰康人寿保险周村支公司

105

淄博隆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90

电子对抗团

王村镇

宝山

淄博市周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980

淄博双歧面粉厂

265

航校

王村镇

宝山

区属及以上企业

 

周村嘉周宾馆有限公司

1050

 

 

区绿委办联系电话:6195119  681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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