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齐勇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发〔2011〕18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1-None
成文日期
2011-04-06
发文日期
2011-04-07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齐勇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驻周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区政府党组成员齐勇同志协助刘长民副区长分管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的有关工作;协助耿玉河副区长分管民政、信访工作。
二O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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