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任免樊传度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任〔2011〕3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1-None
成文日期
2011-04-13
发文日期
2011-04-14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任免樊传度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周村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4月7日决定任免的工作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樊传度任周村区民政局局长;
杨延明任周村区审计局局长;
于继营任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周村分局局长;
张明俊任周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长林任周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免去:
齐勇的周村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徐德利的周村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樊传度的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周村分局局长职务;
薛安明的周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于继营的周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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