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周村区“十二五”节能规划》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发〔2011〕34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1-None
成文日期
2011-06-08
发文日期
2011-06-09
有效性
失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周村区“十二五”节能规划》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区各大企业,驻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周村区“十二五”节能规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六月八日
周村区“十二五”节能规划
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在全社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是全面贯彻上述战略部署的关健一环。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全区开展节能降耗,促进能源可持续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基础和条件
(一)“十一五”节能工作基本情况
周村区“十一五”节能工作是攻坚克难、迎难而上、继往开来的五年。五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节能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节能工作作为“上项目、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加大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强化节能减排监测预警调控,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节能目标全面完成。2010年全区能源消耗总量为233.6万吨标准煤,万元GDP能耗由2005年的1.31吨标准煤下降到1.02吨标准煤,降幅达到22.13%,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节能目标任务。五年间,全区以年均6.9%的能耗增长支撑了年均14.3%的经济增长,能源利用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显著提高。
二是节能管理机制不断完善。进一步健全节能工作管理机构。成立了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淘汰落后产能指挥部,组建了区节能执法大队,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区节能管理机构力量。各镇、街道均设有节能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节能工作管理人员,负责各自的节能减排工作。建立区节能减排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全区节能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节能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节能目标责任管理。区政府与各镇、街道及重点用能企业签订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单位年度节能工作目标要求。各镇、街道也通过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制订分解计划和措施,将任务具体落实到各重点用能单位。严格进行考核奖惩。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节能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节能工作“一票否决”和节能目标问责制。严格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检查考核,实行“半年督查,年底考核”,督促节能目标按时完成。区政府每年拨专款表彰奖励节能先进,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大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节能工作氛围。
三是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综合运用节能、环保等政策杠杆,引导投资重点向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倾斜,向以先进适用技术嫁接改造传统产业倾斜,向低能耗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业倾斜。三次产业比例由2005年的3.7:56.1:40.2调整到2010年的3.6:54.1:42.3,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现价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2%以上,比2005年提升16.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所占比重分别高于全市8.7、3.82个百分点,结构调整对节能降耗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严把项目准入关,新上项目严格执行《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关于加强区域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优先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低能耗、低污染、市场前景好的项目,从严控制“两高”行业,突出发展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促进转方式调结构,自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对110余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节能评估和审查。强力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制定《周村区关于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意见》,“十一五”以来,我区共关停小火电机组5.2万千瓦,关闭建陶企业6家、小化工企业36家,淘汰落后造纸生产力7600吨、落后酒精生产能力15000吨、落后硅酸铝生产能力3000吨、落后纺织印染生产能力11000吨,淘汰高耗能工业锅炉110台、焦宝石等工业炉窑460座、高耗能变压器512台、拆除落后电动机系统2300余台(套)。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合计实现节能量30万吨标准煤。
四是节能科技进步明显加快。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十一五”期间我区共实施2000吨标准煤节能项目52个,区级财政安排节能专项资金993万元,扶持重点节能工程项目28个。科技三项经费投入167.5万元,实施节能技术研发项目39项,节能技术创新项目9个。自2007年国家、省、市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以来,我区共争取各类节能扶持资金1200余万元,带动节能项目投资5亿元,实现节能量9万吨标准煤。大力提升企业关键设备节能降耗水平。对工业炉窑、工业锅炉、电动机等影响节能降耗重点关键设备,分解目标任务,分年度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十一五”期间累计改造工业窑炉60台、工业锅炉58台、电动机系统2000多台(套),合计实现节能量3.6万吨标准煤。积极推广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合计推广高效照明产品5.4万只,创建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示范村16个,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推广任务。按照明产品每天使用5小时计算,每年可节约用电431万度,节约电费230万元,减少二氧化碳0.42万吨,二氧化硫41.6吨。
五是重点领域节能成效显著。强化重点企业节能。区节能主管部门根据全区工业企业能源消耗情况,确定28家企业作为重点节能监控企业。建立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消耗月报制度和直报制度,定期公布节能降耗有关数据,实施节能目标完成情况预告预警。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把建筑节能纳入全区住宅建设总体规划,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新建工程全部禁止使用粘土砖。加强新建建筑执行能耗标准全过程监督,新建建筑全部执行建筑节能标准。颁布实施《周村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合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7.3万平方米,建成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技术示范工程17万平方米,宏信阳光花苑工程、嘉源逸居小区等一批项目被评为省、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加强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管理,加快淘汰节能环保不达标的车辆。鼓励出租车更新使用燃气车,降低能源消耗。全区204辆客运车辆已有61辆改用天然气,346辆出租车全部改用双燃料。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建立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出台《周村区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办法》,将公共机构节能纳入节能目标考核体系。
六是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十一五”期间发展了一大批“专、精、特、新”中小型节能环保产业企业,淄博科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为代表的节能灯具产业集群初步形成,山东恒沣膜科技有限公司等节能环保产品龙头企业产业化进程加速发展,企业规模不断壮大。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评审认定,目前全区共有资源综合利用企业13家,年利用煤矸石等固体废弃物70万吨,年利用秸秆2.5万吨,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产值1.5亿元,全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全面实施秸秆禁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秸秆利用率达100%,全区大型沼气池总容积发展到6400立方米。深化循环经济试点。组织企业编制循环经济实施方案,培育了宏信化工、嘉周热电等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全区有5家企业列入省市重点培育的循环经济试点。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先后有21家重点用能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七是节能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GDP能耗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制定《周村区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周村区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和《周村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建立全区单位GDP能耗指标季度核算和定期公告制度,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统计数据直报制度,将能源统计情况纳入全区节能目标考核。健全完善节约能源法配套政策措施。先后出台了《周村区节能表彰奖励办法》、《部门单位节能工作“一岗双责”考核办法》等各类节能管理办法、方案、意见等63个,构建起了较为完善的节能法配套政策体系。严格节能执法检查。开展了重点用能企业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公共机构节能等专项监察,查处违法用能行为53个,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节能监察意见书19份、节能监察建议书22份。加强节能宣传。率先在全市开设周村区节能网站,设立区节能减排教育基地,通过开展节能宣传周,制作节能电视专题片,开展节能知识竞赛,印制《节能法》宣传画等方式促进了全社会节能意识的提高,为节能降耗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总结“十一五”时期的发展,我们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1、明确工作思路,创新发展理念,是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根本前提。“十一五”以来,区委、区政府明确提出,结构调整是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真正把节能减排作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切入点来抓。按照中央、省、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从落实目标责任、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推进结构调整以及强化执法监察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扎扎实实抓好了各项工作落实,解决了一些节能方面较为突出的问题,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和拥护。今后,必须始终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自觉行动,进一步创新发展理念,使节能降耗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推进。
2、转方式、调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根本出路。节能减排问题,归根结底是经济发展方式问题。“十一五”以来,我区坚持标本兼治,把节能降耗和治污减排纳入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全过程,注重从源头入手,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初步实现了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乃至全过程推进转变,初步形成了转变发展方式与实现节能减排互动互促的良性循环。今后,必须牢牢抓住转变发展方式这个突破口,充分利用倒逼机制,大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不断深化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3、落实责任主体,严格奖惩考核,是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关键环节。政府和企业是节能减排的两大责任主体,政府承担着主导责任,企业承担着主体责任。“十一五”以来,我区不断强化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主导作用,始终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辖区节能减排负总责,推行节能工作“一岗双责”,落实党政一把手的工作责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一手抓本职工作,一手抓职责范围内的节能工作,严格奖惩考核,将节能工作纳入干部年度政绩考核内容。同时,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把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企业,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人,采取经济、法律、行政一系列措施,把企业推到节能减排工作的第一线,使节能减排的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今后,必须不断推动节约型城市建设,全面推行节能工作“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和企业责任主体的考核奖惩,全面提升节能降耗工作水平。
4、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支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关键靠技术进步。“十一五”以来,节能技术的推广,形成了直接的节能能力,有力地降低了污染排放水平。今后,必须始终把科技进步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支撑,增加科技投入,加大研发力度,加快推广应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使节能降耗工作走上科学化轨道。
回顾我区“十一五”期间节能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差距和不足,距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比科学发展的要求,经济发展方式仍较粗放,一些企业技术装备相对落后,工业总体能耗水平较高,结构性降耗的压力很大;节能管理水平比较低,节能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依法节能基础相对薄弱,社会节能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二)“十二五”面临的形势
从国际形势看:发展低碳经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减轻温室气体效应是当今国际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也是每一个国家和地区发展经济必须承担的义不容辞的国际义务。国际社会对节能减排的要求越来越高,节能减排对国家(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深。
从国内形势看:“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摆脱国际经济危机影响、国内经济由调整走向繁荣的关键时期,也是节能减排、转方式调结构、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我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40%—45%,节能提高能效的贡献率要达到85%以上,低碳发展理念将在“十二五”进一步深化,节能减排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将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企业能源消耗成本将越来越高,“两高”企业将面临越来越大的生存压力。
从本区情况看:周村是老工业区和百年商埠,产业基础好,近年来,我区充分发挥主导产业优势,初步形成了丝绸纺织、机电设备、轻钢结构、精细化工、耐火材料、沙发家具等特色优势鲜明、支撑带动作用强的产业发展格局,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努力降低第二产业比重,实现结构节能打下了良好基础。经过“十一五”的探索和发展,为我们积累了丰富的节能工作经验,为“十二五”节能降耗积累了宝贵财富。但同时还应清醒地看到,我区作为老工业区,传统产业占比较高,资源环境制约突出,发展新兴节能环保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和推动企业节能技术进步任务较重,节能工作难度大。特别对于周村这样一个老工业区,更要深化对自身空间、资源、环境、产业等区情的认识和把握,更要增强节能减排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更要注重提高资源能源和环境容量利用效率,充分发挥节能减排在项目策划的引领作用,上项目既要讲数量、还要求质量,既要看规模总量、还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使经济增长真正建立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
综合分析发展的现实基础和面临的宏观环境,即将进入的“十二五”时期,是老工业区转方式调结构的攻坚决胜期,也是节能减排取得重要进展的关键时期。要增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围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低碳经济、提升传统产业水平、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企业节能技术进步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创新节能管理体制机制,加强节能监管,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主线,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有效的激励政策,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构建节约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原则
1、坚持结构节能和技术节能相结合。以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强化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的支撑作用,提高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构建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规模化、主导产业优势化、产业布局合理、企业集聚集约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2、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政府行为,制定和实施法规标准,加强政策导向和信息引导,营造有利于节能降耗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企业自觉节能机制。
3、坚持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辅以政策支持,从源头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低附加值企业的发展。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通过政策激励和信息引导,加快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4、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推进。对全区重点用能单位要严格依法管理,明确目标措施,定期公布能耗状况,强化监督检查。对中小企业在严格依法管理的同时,要注重政策引导和提供服务。提高用能设备能效标准,严格市场准入。
5、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积极参与。企业和消费者是节能的主体,要改变不合理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依法履行节能责任;政府通过制定法规、政策和标准,引导、规范用能行为,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服务,并带头节能,形成有利于节能深入开展的社会氛围。
(三)主要目标
1、节能目标:全区万元GDP能耗(按2010年价格计算)由2010年的1.02吨标准煤下降到0.85吨标准煤,能耗降低幅度为17%以上,年均下降3.8%以上。
2、主要产品单位能耗目标:各重点用能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或接近同期国内、省内先进水平。
3、主要耗能设备能效目标:主要耗能设备能效达到国家规定的指标要求,新增主要耗能设备能源效率达到或接近国内、省内先进水平。
4、管理目标:初步建立依法监督管理体系、技术服务支撑体系。
三、节能工作重点
(一)调整和优化结构
1、严格贯彻执行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备案和开工建设,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耗增长。贯彻《淄博市超标准耗能加价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用能单位超过国家、省、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节能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各项能源效率、能源消耗限额标准使用能源的实行超标准耗能加价管理,同时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达不到能耗标准的,依法责令其停产或关闭。
2、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认真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利用规划控制、土地征用、节能监管、环保达标、信贷控制等措施,加快淘汰列入目录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责令关停,吊销排污许可证,并停止供电;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实行投资项目限批。健全锅炉等大型用能设备档案,加大工作管理力度,逐步淘汰落后锅炉、变压器等用能设备。引导重点用能企业逐步进行产业结构升级,加快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项目的发展,逐步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区经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执行情况。区财政部门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建立落后产能退出补偿机制。
3、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尽快制定我区纺织、化工、建材、机械等行业的结构调整意见。组织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全区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状况、工艺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制定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进行调整的实施意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分领域分行业制定工艺技术改造升级规划实施细则,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突出发展先进加工制造业,以丝绸纺织、机电设备、轻钢结构、精细化工、耐火材料、沙发家具六大支柱产业为重点,加快发展产品深加工、附加值高的新型工业和节能环保、新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产业,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必须符合低能耗、低污染的产业标准,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把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为推动节能降耗的根本措施,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严格控制附加值低、消耗和污染指标高的工业项目上马,提高产业集中度和技术水平。
4、努力提高低能耗、低污染的第三产业在经济中的比重。立足周村商贸以及古商城为代表的文化旅游优势,着力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积极发展旅游业、现代物流业和商贸流通业等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相关的第三产业。以加快物流园区建设、改造提升传统商贸流通业为重点,形成高增值、强辐射、广就业的现代服务业体系,促进节能减排。综合运用节能、环保、安全、技术、土地、价格等政策杠杆,引导投资重点向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倾斜,向以先进适用技术嫁接改造传统产业倾斜。
5、注重用科技创新引领节能减排。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升产业层次和水平。大力引进和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加强企业自主创新,鼓励重点骨干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联系与合作,建设自主研发中心,增强企业竞争力。重点培育支持丝绸纺织、机电设备、轻钢结构、精细化工、耐火材料、沙发家具等产业,力争建成全国的精密机床基地。
(二)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组织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在用能设备的更新改造、高效节能技术及产品的推广应用等方面,组织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重点实施纺织、化工、建材、机械等重点耗能行业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及工业锅炉(窑炉)改造项目。
(三)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1、深化循环经济试点。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实现更大范围内物质和能量的循环,逐步形成企业、行业、区域相关联的“点、线、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全社会树立循环经济理念,建立四大循环经济体系,即:树立新的资源观,发挥工业上游产品集中的优势,以重点企业、重点产品为依托,集中发展以机电设备、轻钢结构、精细化工、沙发家具等特色鲜明、增值空间大、技术水平高的产业链网为主的工业产业体系;加大固体废弃物综合整治力度,建立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循环体系;围绕污废水综合整治,逐步建立全区水资源良性循环的生态体系;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2、实施水资源节约利用。推进城市节水,全面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制定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加快全区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合理确定行业综合用水定额、单项用水定额和居民生活用水定额。鼓励城市节水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设备、器具。加快对供水管网的改造力度,降低管网损耗率。推进公共建筑、生活小区、住宅节水和中水回用设施及雨水收集设施建设,逐步推行建筑施工、景观环境、绿化养护、道路清扫使用中水;推进工业节水,重点抓好纺织、印染、化工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工作,大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进节水技术改造。积极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活动,鼓励企业使用中水,创建一批节水型企业;推进农业节水,积极扩大节水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加大渠道和排灌泵站的改造力度,推广喷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加强水资源管理。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禁止超采、滥采地下水。
3、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认真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认定管理和日常监督。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重点抓好粉煤灰、煤矸石、尾矿和冶炼、化工废渣等各类固体废弃物的资源综合利用,积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健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培育废弃物资源化产业,继续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拣。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生活垃圾和污(淤)泥资源化利用。规范废弃物回收与拆解市场,防止废弃物回收与拆解过程中的污染。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和农资节约,研究、开发和推广秸秆综合处理技术,积极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畜禽养殖沼气工程,推广畜禽废弃物治理干湿分离和节肥、节药技术,科学合理使用种子种苗,组织实施“肥药减量增效工程”,鼓励和推广农膜回收利用。
4、推行清洁生产。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抓紧制定我区清洁生产推行计划,明确推行清洁生产的目标、原则和工作重点,认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建立清洁生产审核制度,重点抓好化工、印染、建材等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依法对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以及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强制实施清洁生产。深入开展争创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活动,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发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优先安排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环保技改项目,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合理使用农药、肥料,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粪便收集设施,加大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力度,减少农村面源污染。探索建立清洁生产责任制度,加强清洁生产监督管理。
(四)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
1、加大对节能减排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加快建设节能减排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原始创新能力建设,重点研究开发企业间产业生态链的集成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工业废水高效低费处理技术、新型节能节水技术、农业污染治理与废弃物无污染利用技术等,力争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领域有更多的科技创新。加强集成创新能力建设,围绕建设现代加工制造业基地、培植壮大优势产业和拉长产业链,重点选择一批具有高度技术关联性和产业带动性的项目或产品,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循环经济特征的技术和产品。大力开展产学研联合,激励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联系与合作,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2、大力推广应用节能减排“四新”成果。在相应的行业中进一步推广应用新型节电技术、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最新燃烧技术、中低温烟气余热回收技术、粉煤成型气化技术、显热和潜热回收技术等,促进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3、建立节能减排技术咨询服务体系。贯彻上级有关节能减排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周村实际,制定促进节能减排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培育专业化节能减排服务公司,支持专业化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减排改造提供论断、设计、融资、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扎实开展能源审计、能量平衡测试、节能评估和技术咨询等中介服务活动,扩大节能减排自愿协议试点范围,在工业领域推广节能减排自愿协议的同时,鼓励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与政府节能管理部门签订节能减排自愿协议。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降低企业采用节能减排技术的成本和风险。
(五)加强节能工作管理
1、建立节能工作问责制。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依据上级节能考核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周村区节能目标考核办法,将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经济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强化节能目标奖惩措施。对完成节能指标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节能指标的,实施“一票否决”。
2、强化重点企业节能管理。加强对重点企业节能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突出抓好纺织、印染、电力、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节能管理。强化企业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明确节能工作岗位的任务和责任,为企业节能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各企业要将本企业节能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一级抓一级,落实责任,逐级考核,加强监督,强化节能目标管理。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完善节能计量、统计等基础工作,强化能源统计和审计机构建设;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人员、统计人员和重点用能岗位人员的节能培训;组织开展节能设备检测,编制节能规划。重点耗能企业要组织实施能源管理师制度,实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研究制定加强重点企业节能管理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强节能监督,构建起全区节能信息和监督系统,定期公布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选择重点企业,总结节能自愿协议试点经验并推广执行。
3、严格建筑节能管理。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型门窗、供热制冷、照明等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全过程监督管理,实施建筑能效专项测评,严把施工许可关,实行施工图建筑节能专项设计审查制度,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实施节能建筑认定评审制度,未经节能认定评审的工程不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不准销售使用。实施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认定制度,抓好A级住宅性能认定工作,开展建筑能耗性能评级和绿色建筑性能评定分级试点工作。新建商品房要统一设置和预留太阳能热水器空间和接口。
4、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和商业、民用节能管理。积极推进节能环保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公交车运营路线;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交通运输组织管理水平,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协调和有效衔接。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和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夏季空调室内温度26度的标准,在全社会倡导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室内空调温度在基础标准上再调高1-2度。城市照明推广使用节能灯和太阳能路灯。
5、健全节能减排管理网络。建立健全节能监管监察体制,加强节能执法监察能力建设。完善节能组织管理体系,使节能减排组织管理体系更趋完善。区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全区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节能各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区节能主管部门的指导,对所涉及的节能方面的工作与区节能主管部门搞好衔接,互通信息,协调配合,形成抓节能的合力。进一步明确镇、街道、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职责要求,促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权责明确,政府、企业、社会有机结合的节能管理网络。
(六)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1、严格执行《节能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部署开展节能工作自查自纠,检查纠正节能执法不严、对节能减排指示精神落实不力以及姑息迁就的现象,全面展开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2、加强节能监察机制建设。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完善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建立节能监察与帮促服务相结合的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节能监察工作长效机制。加强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按照快速反应、及时诊断的要求,提高节能执法效能。
3、严格节能执法监督检查。区政府定期组织开展节能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集中开展项目能评、淘汰落后、能效标识、限额标准、节电等专项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经限期整改及达不到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设立节能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节能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七)完善节能政策措施
1、积极稳妥推进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对超过国家和省能耗限额的产品与用能单位,依法执行惩罚性能源价格。根据国家、省、市部署,探索推行耗能大户用电阶梯价格政策。合理调整各类用水价格,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制定支持再生水、雨水开发利用的价格政策,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
2、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加大公共财政的节能投入,建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淘汰落后的高能耗设备,加强节能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项目的倾斜力度。
3、落实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在节能减排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生产节水、节能等资源节约型产品的关键设备,以及政府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型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关键设备和循环经济示范企业使用的资源循环型关键设备,允许实行加速折旧。进一步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促进新能源发展的税收政策,支持新能源研究、开发和利用。
4、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根据节能融资需求特点,简化手续,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提供直接融资服务。培植壮大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对列入区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的在用电、用地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鼓励和引导银行、担保机构对资源节约、循环经济项目提供优惠贷款、担保服务。提高信贷审核标准,从严控制高耗能行业的信贷投入。
(八)加强节能减排宣传力度
1、广泛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制订节能减排宣传方案,主要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进行系列报道,刊播节能减排公益性广告,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节能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 、“地球日”、“水日”宣传活动。组织媒体大力宣传和弘扬节能减排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
2、普及节能知识,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组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开展经常性的节能环保宣传,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观念渗透到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中,从小培养儿童的节约和环保意识。
(九)充分发挥节能表率作用
1、政府机构要率先垂范。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建立科学的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制订并实施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积极推进能源计量和监测,实施能耗公布制度,实行节奖超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要制订和实施适应本系统特点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方案。重点抓好政府建筑物和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推动公务车节油,推广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
2、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制度,不断扩大节能和环境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对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由同等优先采购改为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建立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保证节能和绿色采购工作落到实处。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