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意见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明确细化职责,严格落实任务,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促进富强文明和谐幸福新周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强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建立目标清晰、运转高效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目标,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职责

(一)区环卫局职责

1、参与制定城市规划和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2、负责城区道路(包含主次干道、绿化带)、城乡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和冬天融雪除冰,在春夏秋三季实施道路冲洗洒水降尘。

3、负责城区生活垃圾的统一收集、统一转运和无害化处理,按照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要求,指导各镇对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4、负责城区垃圾中转站、公厕、果皮箱等公共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5、负责全区建筑垃圾手续办理和城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理。

6负责城区单位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废弃物的有偿清运和处理。

7、负责城区委托服务费和垃圾处理费收取工作。

8、负责城区主次干道两侧临街商户、各种摊点的环境卫生管理、监督、检查,并与各经营者签定责任区内卫生保洁、清扫冰雪等责任书。

9、负责对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考核。

(二)镇、经济开发区职责

1、制定具体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检查及落实措施。

2、负责辖区内垃圾中转站、公厕、果皮箱等公共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3、负责辖区内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和冬天积雪清除。

4、负责指导、监督、落实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村庄的生活垃圾逐步纳入全市城乡一体化处理。督导落实辖区各单位、村庄按标准规划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从源头进行混合垃圾分离。可燃生活垃圾定点定时投放,由专业队伍和专用车辆统一收运至垃圾中转站,实现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压缩、转运和集中无害化处理,不可燃的混合垃圾定时集中清运填埋处理。

5、受区环卫局委托负责辖区内建筑垃圾有偿清运和处理。

6、受区环卫局委托负责辖区内单位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废弃物的有偿清运和处理。

7、受区环卫局委托负责辖区委托服务费和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工作。

8、负责辖区道路两侧临街商户、各种摊点的环境卫生管理、监督、检查,并与各经营者签定责任区内卫生保洁、清扫冰雪等责任书。

(三)街道职责

1、制定具体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检查及落实措施。

2、负责指导、监督、落实辖区内村(居)按3/千人的标准组建环卫队伍,按3/千人的标准设置垃圾收集点(箱或车),规范垃圾收集点和街巷及居民生活区的清扫保洁。

3、负责辖区内村(居)、生活小区环境卫生管理、检查、考核,明确责任区域和责任人,指导督促、落实辖区内街巷、生活小区的清扫保洁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及清扫冰雪的组织实施(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街道负责)。

4、负责辖区街巷、生活小区临街商户、各种摊点的环境卫生管理、监督、检查,并与各经营者签定责任区内卫生保洁、清扫冰雪等责任书。

(四)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等单位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保洁由本单位负责。

(五)公路、园林、铁路、水务、工商、文化、体育等单位(国省道、绿地广场、河道、集贸市场)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保洁由本单位负责。

(六)施工工地和待建地块环境卫生的管理与保洁分别由施工企业和土地使用权人负责。

三、政策措施

(一)镇和经济开发区要充实现有环卫机构,配备3-5人环卫专职管理人员,各街道配备2-3人环卫管理人员,所需人员和经费由各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自行解决。环卫机构由各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直接领导和管理,业务上接受区环卫局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二)各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区域的划分按现行辖区范围确定,不能确定的由区环卫局指定单位管理。

(三)各镇和经济开发区的环卫机构可受工商、园林、铁路、公路、交通等部门委托,对集贸市场、公园、绿化带、花坛、公路和城乡道路结合部等进行清扫保洁。

(四)各镇和经济开发区环卫所成立环卫专业队伍,确保辖区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

(五)单位或个人因故不能履行环境卫生责任的,须委托辖区环卫所有偿服务。

(六)有条件的镇和经济开发区可对市容环境卫生实行市场化运作。

(七)对委托服务费和垃圾处理费的收支应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并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监督。

四、组织领导

搞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城市形象,关系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区政府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区对各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各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也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村居、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

附件:1、区环卫局和街道、镇、经济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

         范围界定

      2、主要路段责任划分界定

 

 

 

 

 

 

 

OO年九月九日

 

 

 

 

附件1

区环卫局和街道、镇、经济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范围界定

 

单位名称

管   理   范   围

区环卫局

东起二十里铺村地界,西至西外环(不含西外环),

南起庆淄路(不含庆淄路),北到恒星路(不含恒星路)

青年路街道

按行政划分辖区范围管理,负责小寨、桃园、东街、航东、航北、长行、凤鸣、新建8个社区和二十里铺、西马、东马、黄营4个村的清扫保洁

永安街街道

按行政划分辖区范围管理,负责灯塔、光明、朝阳、千佛阁、前进、永盛、郑家、周家8个社区和西塘村的清扫保洁

大街街道

按行政划分辖区范围管理,负责爱国、和平、大庄、长安、元宝湾、荣和6个社区的清扫保洁

丝绸路街道

按行政划分辖区范围管理,负责胜利、建国、赵家、大世界、车站、市南、米河7个社区和立家、孟家堰2个村的清扫保洁

各镇、经济开发区

按辖区范围清扫保洁

附件2

主要路段责任划分界定

         责任部门

      

       管理范围

路段名称

区环卫局

经济开发区

北郊镇

周村公路分局

区交通运输局

永安街街道

丝绸路街道

正阳路

南起庆淄路,北至济青高速下路口

 

 

 

 

 

 

恒星路

东起广电路,西至正阳路,东起淦河桥东侧,西至西北外环

东起正阳路,西至淦河桥东侧。

 

 

 

 

 

东门路

南起体育场路,北到恒星路南侧墙根

恒星路南侧往北

 

 

 

 

 

丝绸路

南起站北路,北至恒星路南侧墙根

恒星路南侧墙根往北

 

 

 

 

 

西北外环路

北起南谢村原养鸡厂南院墙,南至凤阳路

南起南谢村养鸡厂南院墙,北至北外环

 

 

 

 

 

北外环路

 

东起黑土村地界,西至西北外环

东起正阳路,西至黑土村地界

 

 

 

 

周长路

南起电厂路,北至恒星路南侧墙根

 

 

 

 

南起机场路,北至电厂路

 

 

         责任部门

      

       管理范围

路段名称

区环卫局

经济开发区

北郊镇

周村公路分局

区交通运输局

永安街街道

丝绸路街道

 

 

西外环

 

 

 

北起凤阳路,南至西南路

 

 

 

 

庆淄路

 

 

 

北起309国道,东至正阳路

 

 

 

 

太和路

 

 

 

正阳路往东

 

 

 

 

联通路

西起正阳路,东至张店地界

 

 

 

 

 

 

 

姜萌路

北起联通路,南至309国道

 

 

 

 

 

 

 

张周路

西起二十里铺村界,东至张店地界

 

 

 

 

 

 

 

广电西路

南起张周路,北至陈桥路

南起陈桥路,北至污水处理厂院墙

南起污水处理厂院墙,北至联通路。

 

 

 

南起太河路,北至张周路

 

东过境路

南起机场路,北至黄营村工业园北墙

 

南起黄营村工业园北墙,北至联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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