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周村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 专项治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字〔2010〕35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0-None
成文日期
2010-09-15
发文日期
2010-09-16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周村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
专项治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周村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整顿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九月十五日
周村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
专项治理整顿实施方案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企业监管,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机构
此次专项治理整顿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安监、质监、经信、公安、环保、工商、供电等部门单位及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治理整顿范围
危化品企业工艺、装置未经有资质部门设计的实施停产整改,使用的压力容器超期未检、常压容器超过两年并在两年内未进行安全检验、检测的,对该设施设备进行停产整改。所有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必须进行停产整改。其他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超期未检的,对该设施设备进行停产整顿。具体停产整顿的设施设备由区安监、质监部门确定。
三、方法步骤
此次治理整顿工作分停产整改和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一)停产整改阶段
区安监、质监等部门于9月16日之前对全区范围内需进行停产整改的相关企业下达停产整改通知书,由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负责组织实施停产。企业在停产相关设施设备前,由企业制订安全停产方案,规范安全地停产。停产整改方案经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审查同意后,一式八份报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拒不停产的,经专家提出停产方案后,由供电、公安、工商等部门采取有序断电、查封、拆除设备等强制手段予以关停。
停产整改过程中,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派专人进行全过程监管,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技术指导,确保做到安全、有序。
(二)验收阶段
实行镇(街道)、区两级验收制度。
1、各相关企业整改完毕后,向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申请进行初验,根据初验情况,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填写《停产整改企业治理整顿初验表》。初验合格的,由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一式八份)。
2、区安监、质监等部门收到验收申请后,于5日内组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填写《停产整改企业治理整顿验收表》(一式两份),验收部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一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验收意见进行汇总,并将最终验收结论通知被验收企业。其中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必须达到节能、环保等有关要求后方可验收合格。
经验收合格的企业,依据《周村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每台煤气发生炉按照炉体直径每米10万元的标准缴纳风险抵押金,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缴纳10万元的风险抵押金后,方可恢复生产。恢复生产过程中,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并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监管。
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不准恢复生产,可继续整改,在收到验收结果后20日内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验申请,复验仍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取缔;逾期未提出复验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依法予以取缔。
3、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复工的企业,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依法严厉查处。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危化品、煤气发生炉、压力容器使用企业治理整顿,是安全生产的必然要求,是转方式调结构、促进经济科学发展的迫切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正确认识这次治理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此次专项整治,各镇办、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加强对治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治理整顿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2、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治理整顿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治理整顿规定的时限、程序、标准、要求,严查严整,特别要切实加强治理整顿期间的安全监管。验收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治理整顿验收标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严格逐项验收。
3、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服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职责。对在治理整顿过程中敷衍了事、执行不力、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漏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的企业,依法严厉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危化品、煤气发生炉、压力容器使用企业管理的各项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5、鼓励引导企业进行升级改造。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积极引导企业上新创新和升级改造,在气源充足、管道畅通的情况下,使用煤气发生炉的企业要在三个月内进行设备改造,改用清洁能源;化工设备、压力容器要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时更新换代。
6、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于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工艺设备落后不能保障安全生产以及危险性大、安全隐患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采取查封、断电、拆除等强制手段予以取缔关闭。
附件:1、停产或部分停产整改企业名单
2、停产整改企业治理整顿初验表
3、停产整改企业治理整顿验收表
附件1:
停产或部分停产整改企业名单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43家):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兴鲁化工厂
淄博市周村鲁燕化工有限公司
周村华益溶剂化工厂
淄博丰登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淄博同洁化工有限公司
淄博利尔化工有限公司
淄博市周村浩英色浆厂
淄博荣泽化工有限公司
淄博鹏丰高纯钡盐有限公司
淄博市周村光明化工有限公司
淄博市周村柳园化工厂
淄博市周村金星化工厂
淄博齐创化工有限公司
金堆城钼业光明(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周村兴达化工有限公司
周村宏利达粘合剂厂
周村鑫磊化工有限公司
淄博经纬助剂有限公司
周村远洋无纺布浆料厂
淄博畅欧化工有限公司
淄博胜通化工厂
淄博津利精细化工厂
周村鲁博化工有限公司
淄博汇力纤维素有限公司
淄博兴乐化工有限公司
周村庆源化工厂
维德增白剂制品公司
淄博顺通纺织物资有限公司
淄博冠鲁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
淄博美鑫达工贸有限公司大杨分公司
淄博蓝印化工有限公司
周村宏坤硫酸镁厂
淄博沃泽工贸有限公司
淄博齐创化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淄博益强明矾有限公司
美亚达海绵厂
周村社会福利海绵厂
山东华业无纺布有限公司
周村永发海绵厂
福源泰海绵有限公司
山东金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47家):
淄博天宇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淄博市周村吉通耐火材料厂
淄博市周村众鑫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周村豪盛耐火材料厂
淄博市周村小尚耐火材料厂
山东璞泰矿业有限公司(煅烧车间)
山东炳坤滕泰陶瓷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鲁圣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周村鲁东耐火材料厂
淄博市周村登峰耐火材料厂
淄博海能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淄博奇昊特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淄博昊东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周村富龙泡花碱厂
淄博市周村华泰耐火材料厂
淄博明宝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淄博沈耐工贸有限公司
山东鲁王药用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淄博德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王耐分公司
周村嘉和耐火材料厂
淄博圣坤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王铝矿业分公司
周村华林特种耐火材料厂
周村区兴义耐火材料厂
东风耐火材料厂
淄博亚煌制釉有限公司
淄博市周村世博建材厂
淄博九奥建陶有限公司
周村东岳熔块厂
淄博市周村东晟建陶厂
淄博超航板簧有限公司
淄博玉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淄博市周村鲁玉磨料磨具厂
周村云霞釉料加工厂
淄博汇泉青龙瓦业有限公司
淄博远航建陶有限公司
淄博亚祥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柏启峰仿古瓦厂
淄博嘉俊陶瓷有限公司
周村瑞鑫建材厂
淄博地永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淄博福来特建筑陶瓷有限公司周村分公司
淄博豪特陶瓷有限公司
淄博荣盛不锈钢管厂
淄博元丰不锈钢有限公司
淄博市周村社会福利弹簧板厂
三、其他使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企业(21家):
淄博合力化纤有限公司
淄博鸿泰纺织有限公司
淄博华润印染有限公司
淄博吉信化纤有限公司
淄博鑫利绸缎印染有限公司
淄博金里电子有限公司
淄博兰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淄博齐研晶体电子有限公司
山东王村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淄博宝兰服装后整理有限公司
淄博海天纺织有限公司
淄博市周村金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淄博市周村雅曼印染厂
淄博市周村中亚硅酸铝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淄博天浩织染有限公司
淄博通达防腐设备有限公司
淄博永顺化工有限公司
淄博玉华纺织有限公司
金堆城钼业光明(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鲁特润滑油有限公司
淄博凤阳彩钢板有限公司
附件2:
停产整改企业治理整顿初验表
申请单位:(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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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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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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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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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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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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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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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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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验人员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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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验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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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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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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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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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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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附件3:
停产整改企业治理整顿验收表
申请单位:(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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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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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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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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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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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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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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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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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员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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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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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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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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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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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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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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