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安全生产挂包责任制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字〔2010〕37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0-None
成文日期
2010-09-27
发文日期
2010-09-28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安全生产挂包责任制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对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借鉴有关区县做法,区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底,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工作挂包责任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区政府各副区长负责挂包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工作落实。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副科级以上干部挂包辖区内一定数量的企业,负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二、主要任务
(一)各副区长负责对挂包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确保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督促挂包单位做好相关企业的停产整顿工作;负责督促挂包单位及时整治重大安全隐患。
(二)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挂包人员负责督促辖区内所包企业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挂包任务。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根据各自辖区内企业和干部数量安排好挂包工作,并将挂包责任人及其挂包企业名单于9月30日前书面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迅速彻底排查。各镇办挂包领导干部要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合理制定工作计划,对挂包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计划由挂包人员根据工作实际作出安排,区相关挂包部门要按照要求协助各副区长做好挂包工作。
(三)注重实效。挂包工作要深入、扎实、细致,不能走过场。要通过抽查、调研、接受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掌握翔实的挂包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附件:挂包工作分工表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挂包工作分工表
|
序号 |
挂包领导 |
职务 |
挂包单位 |
挂包部门 |
|
1 |
陈思林 |
区委常委、副区长 |
经济开发区 永安街街道 |
区经信局 |
|
2 |
于 军 |
区委常委、副区长 |
北郊镇 青年路街道 |
区住建局 |
|
3 |
苏建斌 |
区委常委、副区长 |
大街街道 |
区人社局 |
|
4 |
解翠红 |
副区长 |
南郊镇 |
区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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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尹 鹏 |
副区长 |
萌水镇 |
区水务局 |
|
6 |
蔡华刚 |
副区长 |
王村镇 |
区商务局 |
|
7 |
耿玉河 |
副区长 |
丝绸路街道 |
区贸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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