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 周村区人民武装部 关于做好征集高原兵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发〔2010〕71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0-None
成文日期
2010-11-26
发文日期
2010-11-27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
周村区人民武装部
关于做好征集高原兵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圆满完成市政府、军分区赋予我区的高原兵征集任务,根据市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高原兵征集的指示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配及征集时间
今年我区高原兵共15名,12月1日前做好输送新兵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有关优惠政策
为充分调动在高原服役士兵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戍边卫国的责任感,为国防建设做出积极贡献,进高原服现役义务兵享受以下优惠待遇:在义务兵服现役期间,每人每年发放优待金12000元,各镇、街道按照普通义务兵的优待标准进行优待,增加部分由区财政解决;农业户口的兵员,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以上荣誉的,退伍时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并安置工作,荣立三等功以上者优先予以安置;非农业户口的兵员,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以上荣誉的,退伍时在安置计划内优先选择就业单位;在高原服役满五年的士官,退伍时按服役满十年以上士官安排工作。各单位不得拒收高原服役退伍的士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高原兵员征集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征集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新兵按时起运,圆满完成高原兵员的征集任务,
(二)搞好宣传发动。要教育广大应征青年牢固树立戍边卫国、以苦为荣的思想,切实端正入伍动机,自觉服从祖国挑选。对拒绝和逃避入高原服役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保证新兵质量。要针对高原地理位置特殊、条件艰苦的特点,严把体检关,严格新兵的政治审查,确保每一个入高原新兵政治可靠、思想纯洁、身体强壮。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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