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区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字〔2008〕17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08-None
成文日期
2008-05-06
发文日期
2008-05-07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区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2005年以来,我区深入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全区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区政府决定,对北郊镇政府等21个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的先进集体和沈波等4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新一轮碧水蓝天行动计划,为实现富民强区新跨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区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OO八年五月六日
附件:
全区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21个)
王村镇政府
萌水镇政府
南郊镇政府
北郊镇政府
大街街道办事处
丝绸路街道办事处
永安街街道办事处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区环保分局
区财政局
区公安分局
区农业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建设局
区环卫局
区经贸局
区林业局
区水务局
区自来水公司
山东恒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40名)
沈 波 孟建国 李墩柱 冯 涛 王长林 朱秀成
徐国庆 马长华 王炅强 王跃麟 王 涛 孟庆家
王 勇 王继友 李正民 蒋 东 孟 佳 姜振峰
宋海清 苏瑞刚 刘元志 石志丹 吴振峰 张 明
孙志成 孟 渤 杨卫国 刘保华 霍 颖 汤安生
冯喜生 王允和 杜卫东 柏建江 沈海滨 宋宝勇
陆建宏 曹 芸 梅红军 耿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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