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区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区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OO八年六月四日

全区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碧水蓝天行动计划(2008-2010年)的通知》(淄政发〔20088)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市建设2008年度工作任务的通知》(淄政办发〔200821)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打造公路“畅、安、舒、美”新形象,发挥干线公路对地方经济的拉动作用,改善发展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发展;以车为本,保障安全畅通”的原则,全面动员,统一指挥,部门联动,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打造公路“畅、安、舒、美”的新形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

二、目标任务

此次路域综合治理活动主要针对全区范围内干线公路两侧路域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力争把全区境内的每条干线公路都建成“绿色风景线”,建成“畅、安、舒、美”的高标准示范通道。

1路基两侧绿化平台和绿化带建设。309国道、张博复线、胶王路路边沟以外每侧营造30米宽绿化林带,庆淄路、泉王路边沟外每侧应设不少于10米的绿化带。对城区出入口和与外区区交界处干线公路的绿化要坚持高标准、高档次、高品位,突出绿化效果。

2、路基两侧水系建设。下大力气整治干线公路边沟,对在公路两侧边沟内随意倾倒垃圾、乱堆乱放、堵塞边沟、影响排水畅通的路段进行集中整治。

3、主要抓好沿线工商业网点的开发建设与管理,以及沿线摆摊设点的清理、集贸市场的迁移,达到产业结构协调,经营布局合理,最大限度地促进路域经济的发展。

4、抓好对漏撒污染车辆的治理,涉路工程审批管理,超限运输治理,沿线广告设置管理和其它非公路标志、以及穿越城区、村镇路段脏乱差现象的治理,达到路产、路权维护完好,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5、搞好沿线城区、乡镇和重要开发路段的规划布局,以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达到规划科学,建设规范,充分体现地方特色。

三、责任分工

(一)公路路况。由周村公路分局具体负责,按照省交通厅和省公路分局要求,高质量、高标准组织实施,确保干线公路路面平整、安全畅通、环境优美、管理规范,切实提高“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服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绿化带建设。区林业局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完成绿化平台的土方填筑和相关绿化工作。

(三)公路排水。周村公路分局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疏通公路两侧排水设施,区城管执法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牵头,统一组织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时完成,区有关部门要做好配合、督促和检查落实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对漏撒污染车辆进行专项治理,杜绝没有采取封闭等防护措施漏撒、扬尘的车辆行驶公路。以上工作由区交通局、周村交警大队、周村公路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2、公路沿线的平交道口全部硬化,杜绝雨雪天气下车辆带泥现象,对于未能及时硬化和未办理许可的平交道口一律强制拆除,按属地原则由周村公路分局负责实施,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沿线各镇政府配合。

3、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沿线各类建筑从许可到施工要严格管理,杜绝非法建设。对在309国道、张博复线、胶王路两侧边沟外20米以内,济青路、庆淄路、泉王路边沟外15米以内的违章建筑和堆积物一律清除,拆除影响交通安全和环境形象的残墙断臂、简易栏栅,有碍观展的房屋院墙一律粉刷成浅黄色;经营站点要入房入院。由区建设局牵头,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4拆除、整治沿线范围内无手续或超期的大型立柱式广告牌、违反规划、无手续的楼顶广告、墙体广告、立式平面广告和顺街条幅、各类落地广告牌。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置过街横幅、充气拱门等临时性广告。规范、整治沿街门头牌匾,达到“一店一牌,统一设置位置、统一设置高度、统一设置标准”的要求。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周村工商分局、周村规划分局、周村公路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085月)。区各相关部门、镇办成立机构,对所辖干线公路的路、林、水、管线进行全面检查,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动员和部署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20086月至200811月)。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86月),向沿线群众宣传路域综合整治的意义,做好沿线群众的思想工作;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76月至200810月),抓好任务、措施的落实。期间,区政府将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对各镇办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0811月):区政府于200812月初组织全面检查,对各镇办路域治理进行考核验收,排定位次,落实奖惩。

(三)巩固提高(200812月底至2010年底)。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不断完善治理标准和要求,建立路域治理工作的考核、奖惩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区政府成立全区干线路路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任务,严格奖惩措施,确保任务目标落到实处。区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的责任与分工,组成专业小组,在区整治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相互配合,密切协作。

(二)搞好宣传发动。通过电视、报纸、宣传车、散发印刷品等形式,向社会各界特别是沿线群众,广泛宣传这次路域综合整治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沿线群众参与的热情和自觉性;同时,对路域综合整治可能导致个人利益受到损失的重点户、重点人,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防止各类不安定因素的发生。

(三)加强调度,搞好督察。一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路域治理工作纳入全区综合考核范围之内,制定完善长期有效的考核奖惩标准。二是坚持工作调度制度。路域治理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研究解决路域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三是强化督导体调度。定期组织督导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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