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发〔2009〕11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09-None
成文日期
2009-02-25
发文日期
2009-02-26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稳定农户土地承包权,搞活土地经营权,全面推进土地流转及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重要意义
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民生存之本。土地问题历来是“三农”问题的核心。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基本经营制度,切实加强农业农村工作。但是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农村土地零散、经营规模小、农业竞争力弱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已成为影响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制约因素。因此,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对于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现代化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客观要求。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适应了农村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土地流转是在明确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进行的,并不触及土地集体所有和农户长期承包经营的制度根基,通过流转既稳定了承包关系,又提高了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是对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完善和发展。
(二)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提高农业生产竞争力的客观要求。我区人均耕地面积仅0.87亩,土地经营资源并不丰富,土地经营规模小,不利于大型农业机械的使用,不利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不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率,不利于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不利于农产品质量提高。通过土地流转,可以使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专业大户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原料生产基地集中,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增强农产品价格竞争优势。
(三)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优化资源配置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客观要求。农业根本出路是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的竞争力和综合经济效益。土地流转可以优化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配置,促进土地向优势产业流动,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和致富空间。
(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加速改造传统农业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加快改造传统农业,尽快实现农业现代化,是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大战略,也是未来农业发展的方向。推进土地流转,可以利用土地资源吸引更多的资金、技术投入农业开发,有效改善农业的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的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步伐。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一二三四”的总体发展思路目标,立足我区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以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为基础,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为目标,加快发展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长久不变的原则。全力稳定、保护土地承包关系,免除土地流转户后顾之忧,为土地集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农民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户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流转收益归承包者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扣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和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坚持因地制宜、效益优先的原则。各镇办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必须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农村土地经营的实际,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力争通过土地流转,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实现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和收益,促使农业生产逐步走上“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的发展道路。
(三)目标任务:2009年6月底,四个镇、经济开发区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级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全面开展土地流转信息收集、信息发布、地价评估、合同签订和鉴证服务,规范土地流转程序。
三、强化措施,稳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一)搞好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促进土地流转。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的过程,就是以市场为导向重新优化配置生产要素的过程,也是有效推动土地流转的过程。通过结构调整,可以加快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进度。要围绕农民增收这一目标,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土地流转,加快种植结构调整,大力开发绿色食品产业,培育区域主导产业,树立大农业,培育生态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构建农村经济发展新优势。
(二)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推动土地流转。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土地流转的重要推动力量,人动是地动的前提,只有农村劳动力转移出去,土地才能真正流转起来。要把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推进土地流转的重要措施来抓,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开拓农民就业门路,开展新型农民工技术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促进农民工就业。要加快发展小城镇建设,增强小城镇的载体功能,吸引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入镇务工经商;要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有组织地输出劳动力资源,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外地转移,实现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为土地流转及适度规模经营开辟更加广阔的空间。
(三)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土地流转。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把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诸环节联结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有效解决农户小生产与社会化大市场的矛盾,既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又提高了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要大力培育和发展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基地,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要逐步由契约联结、服务联结向资产联结方面发展,基地农户可以通过土地入股和合作经营等方式与龙头企业开展股份合作,从事农业的产前和产后服务,以此带动土地流转,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
(四)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土地流转。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与千家万户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使分散经营的小农户组合成专业生产联合体和大规模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实现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土地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转变。
四、强化管理,规范完善土地流转程序
(一)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土地流转要自愿协商确定,农户土地流转要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和承担主体。
(二)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明确土地的用途、流转的形式、土地的位置和面积、流转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流转年限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切实维护双方权益。
(三)进行合同鉴证。土地流转合同要经镇(办)经管站鉴证,鉴证员要对流转合同条款进行逐条审核,不能与法规有抵触,确保合同条款完备。
(四)加强土地流转合同档案管理。各镇(办)经管站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流转合同要立卷归档,分类管理,妥善保管,作为保障农民土地权利、义务和调解土地流转双方纠纷的重要依据,使土地流转走上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五、加强领导,为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保障
推进土地流转及适度规模经营工作涉及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要成立由镇长(主任)任组长,分管镇长(主任)任副组长,农业、信访、水利、林业、畜牧、经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经管站为依托,以农村财务管理服务大厅为阵地,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区镇两级要强化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考核,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要及时研究土地流转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稳定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做到边实践、边总结、边提高。通过总结一批不同形式的土地规模经营典型,探索出成功的做法和经验,推动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附件:周村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周村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尹 鹏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执孔 萌山旅游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区新农办
主任、农业局局长
成 员:吴祥林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陈 涛 区水务局局长
于孔水 区林业局局长
张明俊 区蔬菜局局长
马明锋 区畜牧局局长
赵玉刚 区农机局局长
孟宪玉 区农业开发办公室主任
刘冀中 北郊镇镇长
朱玉刚 南郊镇镇长
解勤生 萌水镇镇长
国卫兵 王村镇镇长
柏林成 城北路办事处主任
解金章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孝东 永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田 磊 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 波 丝绸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乐泰 区农业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张乐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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